“我是指,在注意力容易转移、兴趣和情感易变换这几方面,你和阿尔弗雷德一模一样。”
“哼唔,”
“总之呢,不要靠着天赋高就飘了,”马修捏捏她的鼻梁,“阿尔可是会专注于一件事呢,”
“不看你你就会溜号。”
“唉……好吧有马修陪我,”阿桃拿下来一本一看就是手抄本的黄皮子本:“通用语法大全?”
“嗯,因为现在的日语也是有变化的,”
明治时代的日本书写语言还是遵从古典文法的,但在明治20年以后,在二叶亭四迷等文学家的努力下,日本兴起了白话文运动。在二战后,文言文就基本从书面上消失了。
现在是1946年,算现代日语语法的阶段。
“马蒂——!”
“全是你自己手写的吗?”她粗略翻翻,小两百来页全是青年的笔迹。
马修的字体工整,清秀和他本人一样,不会有其他人写的写的字母到处乱飞的情况发生。
“我好感动呜呜,”
马修只是用他漂亮的紫色眼睛安静地看她,“小事。”
“甚至还有汉文训读——”训读是日本人在阅读汉文过程中,使用“乎古止点”(ヲコト点、乎古止点(をことてん))在文中添加“ヲ(を)”与“コト(こと)”等助字,以“返点”(返り点(かえりてん))表示词语的阅读顺序,以送假名、句读点、片假名等作为阅读的辅助,从而发展出的训读法。
这个玩意儿怎么说呢,是学习日语必经之路上的一大拦路虎,国人觉得没什么难的,可是一学就傻眼:这是什么?怎么和我接触到的汉字意思不一样呢???
易混淆。
相反的对于母语本来不是中文的人而言,他们学这个就学得特别快,因为没有母语做为干扰。
“还有,英语法律专用词汇?”
“嗯,毕竟不可能用w概括一切吧,该legal就用,legitiate也是,其实也就几个常见的,execute,iplentation……”
“马修老师,没有日语法律专用的?”
青年顿了顿。“六法法书?”
它本来指日本主要的六种法典,现在也泛指这六种法典相对应的六个法律分类。
“哎不需要吗?”
“……”她动不动就哎不哎的,难道是地域buff这么快就显现出来了吗?
马修反问道,“我个人觉得没有必要。”
他认为这姑娘还是没有意识到严重性:“要清楚,你是作为,”
“我知道的!”
“……总之呢,你不需要研究日本的法律。”
“好。”言下之意就是审判过程中用到的法律不是日本的,不过想来也对,虽然日本法律是适合于日本的,但是在国际审判庭上,再用日本法律去审判日本人……
很微妙呢。
不太爽。
毕竟对方肯定会钻空子嘛。
“不,不是这个问题,”马修敲敲她的桌子:“近代日本仿学德国,1889年颁布了《日本帝国宪法》即明治宪法,其内容大部分模仿了德意志帝国宪法。而德国法呢,算大陆法系(civil-wsyste),”
“噢噢噢!”阿桃秒懂,“这次用的是英美法系!”即onwsys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