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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纣王啊。”还是被狐狸精害了。早上,王哲被吵醒,他没睁开眼,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了一句就继续睡了过去。不过这次他是装睡了。耳边传来了狐狸精的轻笑声,钟复宇在床边道:“我早上有个会,现在就要出门,房子密码我贴在门背上,你注意看一下。”王哲当自己聋了。昨晚他跟钟复宇上了车,进了个房子,大概是钟复宇在东市的住处,直奔主题。也主要是当时在酒店里的那个吻,王哲旱太久了,吃了狐狸精的口水,被迷得五迷三道的,就跟人上了车。现在悔吧也不悔,就是不太想睁眼看见人。王哲倒也不是逃避,大家都是男人,都知道在那个时候就求一时痛快了,走肾不走心,清醒了四目相对,要走脑子,正视事实,多尴尬。事实是酒他陪了,人他也从了,脸皮薄点的,能抽自己耳光。当然王哲不会抽自己耳光,他抽钟复宇都不可能抽自己,他是骂自己一个字他都觉得肉痛的人,怎么可能对自己进行自我否定,自我评批。说白了,这个结果是他早就想到的,他接受,内心没冲突,心里也就一股等着钟复宇前脚一走,后脚他就跑的冲劲。这事对他来说,不是不可接受,大佬们的面子卖了,他自己也爽了,无非就是他以后的评价可能不好点。不好就不好呗,只要钟孙子不来找他,恶意看他的人还近不了他的身,多棒!王哲躺在床上都开心。旱久了的男人一旦满足,就会开心得不得了,肾轻神清,看一切都很顺眼,王哲开心得不行,走出门的那一秒钟他都是哼着歌的,出门的时候还跟站在门口朝他挥手的墨镜西装男愉快地回挥了下手,跟人sayhi……他叫了车回家,那边钟复宇收到留在住处的保镖团队领队的电话,说王哲出门是哼着歌的,不禁失笑摇头。他一笑,眼睛里都是笑意,身边跟着他来东市谈合作的ceo杨息希很少从他身上看到这种溢于言表的快乐,他老板看着年轻,其实性格非常老成,又冷又静又沉,很多时候,杨息希都以为他是跟一个在商场沉浮了二三十年的老手在混江湖,看到老板笑了,他斗胆问了句:“王先生打过来的?”“不是,是瞿队。”“瞿队说什么了?看把你乐得。”“没说什么,说王哲离开的时候嘴里哼着小调。”“那他确实挺开心的,今晚还一起吃饭?”“晚上的会可能要到九十点,我等下给他打个电话。”“王先生脾气看起来挺好的,话也不多。”“不好。”“啊?”“他脾气不好,”钟复宇跟ceo道:“他喜欢在人看不见的地方下黑手。”例如他现在的腰是青的,那处也疼,因为被人狠狠捏过。“哦?”中年男人杨息希挑高了眉,从两个瞳孔里不着痕迹地打量西装笔挺的老板。“别看了,”钟复宇面不改色,“你不方便看的地方。”杨息希笑,笑完心里也挺唏嘘的。这是范凯看不到的情景。老板基本不和他,还有其他人谈他男朋友的事,大家也有一个共识,就是在工作场合绝不谈老板的私事。老板公事公办,他们也都以为老板不喜欢拿私人的事情在公众场合谈论。但现在看来不是这个样子的。要是够喜欢,也是可以谈的。杨息希跟范凯关系还挺好的,在他看来,范凯很优秀,王哲看起来也不错,但非要说身上的光芒,他觉得饭桌上那个沉默的王哲比起范凯来还是要逊色一些的。范凯家境好,出身名门,自己也是名校出身,事业也非常成功,和他同样家境同样学历智商也差不多的老板是很相似的,两个人的认知和阶层都差不多,性向又一致,应该没那么多的隔阂,是绝佳的天作之合,佳偶天成,老板父母也很喜欢范凯,但他一直没从他老板身上看到那种陷入爱情的迹象,他那个时候还以为两个同样理智的人谈恋爱就是这样的,没有冲动,但如今看来,让人冲动快乐的爱情没有例外之人,要有例外,例外的是那个人不对。“有空带我见见王先生,认识一下。”杨息希心里唏嘘,嘴里却很有职业素养地说出了打算跟老板的家里人打好关系的话。“嗯。”钟复宇点头。他这头点得很干脆,杨息希心里更唏嘘了,搞不懂范凯到底输在了哪里。杨息希搞不懂他老板到底喜欢王哲什么,王哲这边下午睡了一觉,醒来看到手机上居然有钟复宇的打过来的未接来电,瞬间觉得他的手机都脏了,他嘀咕了一声“晦气,”然后毫不犹豫把未接来电删掉,不想脏了手机还脏了眼。删完他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了。王哲这人,长期处于要做取舍和决断的处境,这种环境早养成了他拿得起放得下绝不内耗的行事风格,要不按他这些年所经历的,噜里噜嗦,当断不断,犹犹豫豫,要死不活的,他早把自己耗死了。他连陈旭浩这些朋友的未接来电也没回,打算过几天把事情沉一下,降温了,再跟人若无其事把他和钟复宇见面这茬淡化,接下来该干嘛就干嘛。就睡了一觉,他没当真,他希望他身边的人也心知肚明,他跟钟复宇就露水姻缘了一晚。成年人,谁的生活没点乱事。王哲下午醒来在家里做了顿饭吃完就开始工作,跟公司的管理层开了个视频会议,开到一半,他妈打电话来,问他要不要去家里吃饭,王哲拒绝了,他妈在那边讪讪道:“老巩腿有点舒服,我想让他去医院,他不去。”老巩是王哲的继父,勤快沉默但固执的一个人,很少有人能改变他,但他对王哲的母亲好,还有一个,他听王哲的话,王哲指东他不会往西去,王哲带他去医院,他就算之前死都不去,王哲跟他说一句话,指哪他打哪。王哲母亲前几年又生了个孩子,试管婴儿,她非要生,为要这个孩子病态到差点又旧病复发,王哲没办法出了这个钱,但生出来后,母亲想让王哲把她生的女儿当非常亲密的亲妹妹那样养,王哲拒绝了,告诉她要遵守她生孩子之前跟他的承诺,让她自己对孩子负责,而不是让这个不想让孩子降生的所谓哥哥去承担养育她的责任。所以王哲母亲一打电话跟王哲说妹妹想他了,让他去家里吃饭,王哲理都不理。这几年,他也就过年的时候,去母亲家里吃顿饭,平时绝不去他母亲家里,见他继父,也都是约在外面见。母亲在那边把话说完,王哲在这边就挂断了电话,不过他没回他妈,也不是不管继父,他回手跟继父打了个电话,让继父七点去医院门口等他。两个电话前后不到一分钟,王哲又回去开会,开完会就往医院赶。他早到了半个小时,但他继父已经在门口等了,见到他就把他的医保卡给了王哲,提着手里的一个大袋子和王哲道:“车停的远吗?”王哲带着一瘸一拐的继父去了停车场,继父老巩也没跟他说给王哲送了啥,车后备箱一关,就跟在了王哲身后,跟着王哲进了医院,王哲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跟个听话的孩子一样。继父的腿是陈年老毛病,以前断过没看过医生,骨头早就错位了,骨赘很严重,拍完片一看,医生说这毛病不小,得住院手术。王哲给继父办了住院,又找好了护工,找了关系找了两个价格昂贵的老护工。他虽然不太搭理他母亲,但对这两个人该有的照顾一样不少,回头又跟开中介公司的朋友多要了一个保姆,给了双倍工资,让保姆在他继父住院动手术休养的这两个月住家,带好家里的小朋友,他妈那边家里已经有一个白班的保姆,多了一个住家保姆,她也挪得出时间到医院来照顾她老公。安排好一切,王哲回到家都晚上十点了,等他开车回了家,在自家那个小合院门口看到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一身疲惫的王哲停了车,一时之间,竟不想下车。当助理帮他跟人问了一句王哲在哪,一直都有人跟钟复宇通风报信。王哲继父住院的事他也知道了。开完决定东市这次投资的会,他又紧急开了个公司总部的会议,到点已经晚上十点了,钟复宇本来要回去休息了,毕竟明天早上他还有重要的工作要处理,一堆人在等着他的工作完成度,但想想今天王哲继父入院,出了公司,他还是来了王哲家里这边。他们分手之前,王哲母亲出院,他没在。他那个时候的心还是王哲的,但时间和精力不是,他爱王哲,但他需要的是王哲在他身边,是那种他想要王哲的时候王哲就睡在他身边的需要。那个时候他已经创业了,王哲也知道他每天日夜颠倒,一天能睡的时间很少,压力也很大,需要王哲就在身边。但王哲选择了他母亲。钟复宇那个时候本就不多的耐心已经被工作冲磨掉了,他很冷酷,王哲不行,有人乐于填补原本该是王哲的位置,他就无视掉了王哲,甚至冷眼旁观邹灵逸对王哲的挑衅,当那是对王哲不选择他的惩罚。后来,王哲没有动作,他在日益繁忙分身乏术的工作当中,也不再去想王哲是怎么想的。不想,并不表示他真一点也不知道王哲是怎么想的。那是个独特的、独一无二的、甚至是举世无双的他爱的男孩子,王哲性格里的狠与硬,才是他和王哲混在了一起,别人怎么样也扯不开他们两个人的原因。他需要王哲的牺牲,但事实上,王哲就不是一个会牺牲的人。王哲负责他母亲的生活甚至是生死,但王哲从不觉得那是牺牲,因为那对王哲来说,那是交换,那是责任。王哲的姥姥临终前把家里的房子卖了,给王哲留了交初高中六年的学费钱,把王哲母亲托付给了王哲,让王哲照顾好他母亲,王哲拿了钱,把它当成了一项交易。还有一个,王哲小时候他爸打他妈,也打他,可他妈曾经把他抱在怀里保护过,王哲跟钟复宇说过,我总归是要为这点温存去付出点什么的,要不,我心里过不去。钟复宇后来读了几本书,从书里知道,这是王哲生存的信念。一个人在无人保护抚养的孩童时期不信点什么,不惦记点什么,不向往爱,是很难活下去的。所以,钟复宇到近几年才知道,他对王哲的放弃代表着背叛,他没有成为王哲的神,也没有成为王哲的爱。他不想再重复一次,重蹈覆辙,所以他来了。车停了,上面没有人下来,但钟复宇知道那是王哲在里面,他等了等,提步走了过去。王哲在车上没静一分钟,孙子就走了过来,他这才在车上懒上半分钟,就又进入战场了,妈的。他搓了把脸,提了提精神,把车门打开,走了下去。他一站定,钟孙子也刚好在他面前站定,高他半个头的男人颇有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道:“让我进去坐坐?”王哲当即的反应就是咬住了下嘴唇,费思量地上下打量钟孙子。孙子闹哪出呢?王哲的这个小合院是他攒的第一笔大钱买的家,买的贵,也买的很合符心意,这是他的家,是他的窝,里面到处都是他随心所欲生活的痕迹。这也不是别人不能进的地方,他那些朋友还有员工也是时不时来一下他家的,但让钟孙子进去,王哲下意识就是不太愿意,很反感。可能这跟他排斥钟孙子有关。王哲一直觉得他没被生活打倒过,他一直活得也挺清晰的,有一点他心里也异常清楚,那就是自从他和钟复宇分手后,他就成了一只踽踽独行的野兽,他的生命中再没有任何人陪伴,他也不需要任何一个人,他不再依恋任何人,他也不惧怕任何事情,他就是条一个人勇猛向前行走的独兽。一个独自从黑暗中走过来的人,不是神明,就是野兽,王哲就是那条独自穿过黑暗的荒原走出来的野兽之王。钟复宇也不弱,不逊于他,让另一条王闯入自己的窝,王哲有种自己的地盘被侵入的感觉。对如今的他来说,他是他,钟复宇就是钟复宇,两个人什么关系都没有。他很不喜欢他的地盘要被人侵略这种感觉。不喜欢就拒绝,拒绝不成就斗争。这是王哲的生存哲学,所以他在打量的钟复宇的同时,分析出内心的感受之后就道:“不让,有事?”王哲那是相当直截了当,钟复宇居然觉得自己毫不意外,好几年过去,王哲压根儿没变,昨晚他身上被咬被掐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疼,王哲根本不在乎他现在成为了什么人,还是跟过去一样,随心所欲地无视他,鄙视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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