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瞥了眼脚上的白绸鞋面:“总不能沾上泥吧。”
恰逢酒友们追上,又把他拉扯回了酒肆。这一把,向晚运气不错,公鸡把敌方啄跑了。他收了赢钱,听一圈恭维,忽然觉得有点败下兴来。
向晚甩甩袖子,说句:“不玩了。我回去。”
旁边人哗然凑过来:“什么情况,晚小爷这就走了?”向晚提着鸡笼回答:“对。被鸡叫吵得头疼。”他心想:不如就去那小溪边,安静。这时有酒友攀上他的肩膀:“晚小爷这个样子,可不像是要回家啊。眼睛都发光,是打算去什么好地方吧。
“有多好?也让兄弟几个见识见识?”
向晚一愣。其余酒友也拥到他身边:“对啊,把我们也带上呀。什么地方——富丽堂皇,还是莺莺燕燕?晚小爷的品味,准是错不了的。”
被众人簇拥在中间,向晚张不开嘴说:我想去泥沟里的一条小溪。
他一咬牙露出笑容:“我呀,要去新开的那家馆子。雅间。墙上贴金,雕红宝石神像。”众人“呜呼!!”一阵欢叫,一个酒友撩了撩他的袖子:“不愧是咱们小爷!今天点一桌酒,来个酩酊大醉一场。”
向晚推开他,恨恨忍住没去看小溪的方向:“去他的酒。小爷我喜欢的是茶。”
但不悦的气氛很快消散了。那晚他真的喝醉了,满脸油光,嘴里荤腥地摇摇晃晃走出馆子。酒友们调笑着在宅院散去,向晚一个人走进宅门,忽然,听到背后一个低低的、大雁一样的声音:
“嗬,晚少爷?醉成这个烂泥样子了?富家人都这副德行,我倒是不羡慕了呢。”
身后,站着一个身穿青衣,看上去很沉静的女孩子。手里抱着琵琶,显得胳膊很纤细。她原本语带嘲讽,可看了向晚一会儿,蓦地神色一软,有些恳切地说:
“那条小溪,你明天能带我去吗?你先前说,不慎跌进一条沟去,看见泥沟旁边,一条小溪带着漩涡。我学琴,最近学弹水声,想去听听。你领我吧。”
女孩子声音不好听。有些太低沉了,但她一开口唱歌,音色就变得优美,有石子落入水里的通透感。
此时她等在宅院门口。向晚,非常喜欢这个女孩子。
会和她讲很多事,例如摔进泥沟这种,都不避讳。
他也曾暗自计划,想办法说服父母,把女孩子娶进门来。但今天,也许是喝酒太过尽兴,又或者,在馆子见了太多粉黛,向晚面对素淡的女孩子,一时感觉有些麻木。他挥挥手敷衍地说:“明天啊?明天我要躺着。今晚玩太累了。”
女孩子顿了顿:“好吧。
“那你躺一天,我们后天再去。”
“躺一天?”向晚惊呼,“一天怎么够,可能三天都缓不过来呢!”“行,那三天后我们一起。”“刚休息好我就得去??你这么着急做什么!”向晚没料到她这么催促,冲着对方皱了皱眉毛,“时间有的是,隔一星期,两星期,半年——又有什么关系。”
女孩子抱着琵琶站在夜风里。
她忽然转过身,恢复先前那种讥讽、冷漠的气场。“随你吧,你还以为时间很多呢。”女孩子有些刻薄地说,“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也许再没时间了——也许会死,死得很惨呢!”
女孩子走了。
向晚本想追回来,但他身上又酸又软,心想:“唉,算了,明天吧。明天好好见她。”见女孩子那赌气的烈性模样,向晚忍不住有些叹服:敢这么和小爷说话,反而觉得迷人呢。果然还是很喜欢她的吧。
但向晚最后,并没把女孩娶过来。
也没带她看溪水。实际上,向晚自己也再也没去见过。他在家歇息几天,教书先生突然找来,说有场笔试亟需他备考。再过一阵,女孩子出城表演琵琶,听说路途不顺,许久没有回来。再后来向晚家发生变故,家财散尽,长辈也半数被仇杀。向晚随仆人侥幸逃脱;为隐藏身份,仆人把他带去千里外一家粮仓当小工。但后来才知道,是仆人把他卖作苦力;拿了钱,独自一人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