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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自来熟的拉开了凳子,
这个传奇的音乐人,
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了陈勇的面前。
他并没有陈勇想象中的高大威猛,
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温文尔雅。
就是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的确切的说是艺术气质。
他看着一桌子上吃了有一半的饭菜。
有一些抱怨的对着郑美婷说道:“郑大小姐,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叫过来也不等我一会。”
郑美婷对他翻了一个白眼说道:“今天让你过来又不是请你吃饭,而是让你品鉴一下音乐的。”
“就是这位我刚认识的朋友,聊这么长时间,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陈勇想了想也确实没有做过自我介绍。
于是他站起来伸手对小虫说道:“久仰小熊老师的大名,我叫陈勇。今天跟郑小姐打赌说我的一首歌价值十万港币,所以请你过来做个裁判。”
说实话,
小虫很懵逼。
他知道郑家大小姐是一个很随性的人。
对艺术有自己的追求和见解。
所以他们有一些共同的话题,
最后还成了朋友。
但是今天面对这样一个不太熟悉的陌生人,
然竟然把他叫过来。
而这个人口气又这么大,
他一时也把握不准。
这个年轻人是真是有才华,
还是用这种吸引眼球的方式,
来吸引郑大小姐的注意。
这个年轻人如此的狂。
再加上郑美婷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所以小虫也想敲打一下陈勇,
就坡下驴反问道:“既然你对我有一定的了解,那你知道我的代表作是什么?”
陈勇没有做任何思考,
如数家珍般的说出了小虫创作的知名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