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成周仿佛又回到了初见宋明夏的时候,
那时候他只是在供销社买东西,然后遇到了来城里赶集的宋明夏,
扎着两个大麻花辫,皮肤白皙,长的极为漂亮活泼,跟供销社的店员讨价还价,让她一定要饶一块瑕疵的布给她。
他当时第一眼就看中她了,只觉得这一定是个会过日子的姑娘。
当时跟他谈恋爱的时候,眼里全都是神采,
哪像生了三个孩子之后,她眼里的神采全都不见了,整个人也变成了四五十岁的大妈,
眼里浑浊不堪。
可是现在宋明夏离开他之后,竟然又变回了以前的样子。
不,是比以前更好。
她变得更加内敛成熟,还带着书香气,整个人就如同钢琴旁边的一朵兰花,
淡淡的散发着属于自己的清香。
让人不能轻忽。。。
汪成周此时听到宋明夏的质问,竟然有一丝紧张,
“我……我,我是来找你的!”
宋明夏只觉得当初嫁给汪成周是瞎了眼,昏了头,
过了那么十来年猪狗不如的生活,而且让自己的女儿们也过上提心吊胆的日子。
现在再看到汪成周心里眼里只有嫌弃,
甚至比苏晓娟还要更甚的厌恶,
她冷冷的吐出一个字,
“滚!”
汪成周一时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从前的时候,不论自己什么时候去找宋明夏,她哪怕再晚,再艰难,
跑几十里路,也会来到他身边。
结婚之后,更是对他百依百顺,
天天做他爱吃的,把他的衣服洗的干干净净还带着一点香味。
可是现在这么一个人,竟然对他说“滚!”
汪成周眼里带着一丝惶恐,伸手就想去拉宋明夏,
“明夏,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身为你的丈夫,你怎么能……”
宋明夏这一个月来在机械厂干活力气大了不少,直接一挥手就把汪成周拽着自己的手弄开了,
“身为我的丈夫!你是来唱戏的吗?你早就跟苏晓娟结婚了不是吗?”
她果然还在介意这件事!
汪成周顿时感觉自己好像吃了一个定心丸一样,对着宋明夏脸上又带着一丝往常的不耐烦就和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