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故意杀人案,一个小时候因为发烧导致智力低下的人,在小区的楼下便利店买东西时被误会因为偷东西。后面他跟店家产生了口角,随后为了报复店家,半夜入室。我在给被告写辩护词,多少是有些难写。”
宋淼觉得案子棘手,是因为被告人经过司法鉴定,智力测试实在8-12岁。
但是他犯罪的过程从预谋踩点,到入室,到销毁罪证都不像是一个智力低下的人。当然,消灭证据的时候有少许纰漏,比如把刀子随意丢弃在现场。
但已经是比很多正常人缜密了。
宋淼一开始是想说被告人是不是精神分裂,有双向人格。结果查阅了一堆精神病相关的资料,被告人的各项数值都不满足精神分裂的条件。
不是因为精神病发作而失控杀人。
所以她本来切入点不能用,后面只能从智力低下入手。以实际年龄成年,智力是孩童为理由,做无罪辩护。
她刚刚写完了无罪辩护的理由,现在还要写轻罪辩护。因为这个被告人的行凶过程不符合孩子的思维,所以宋淼觉得大概率不会只判决强制医疗。
所以她只能做两手准备,一旦无罪辩护不被采纳,还能依靠轻罪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她感慨道:“被告人说是弱智,但是手段残忍,行凶过程缜密。所以的话,我只能说尽力而为,但是我心里其实有预感应该是无期。”
说到这里,她沉默了一会才接着说:“只不过是家属不能接受想要争取下,我只能努力写辩护词了,看看能不能争取判轻一点。”
“说真的,被害人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一些难听的话,直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人都已经没了,我写被告人轻罪理由时,都不太忍心过于论证他有错在先了。”
刑事案件,被告人要是值得同情的时候,被害人一般也非死即伤了。所以就是说,两边都不好,为了不伤人心,很多时候辩护词措辞还是要慎重。
宋淼今天难受,写的很痛苦。
她一个字一个字都得抠字眼,就怕没有为被告人争取了利益,又怕伤害了被害人家属的情感。
“我总觉得,词不达意。我刑事案子办的少,真怕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江知远刑事案子办的比较多,经验也是比较老道。
他看到宋淼那么折腾,便说:“你写完之后给我润色吧,你是女孩子,可能个人情感会多一点,我这边理智点,我帮你改。现在先去吃饭,不然你胃又要不好了。”
宋淼如释重负,他愿意帮忙改,她一下就是不烦躁了。
人松懈了下来,肚子也是开始抗议了。
她跟撒娇一样拉着他的手说:“我饿了,我们收拾收拾去吃饭吧。”
关机带上笔记本准备回去家里加班,她提上电脑的时候,江知远已经帮她把垃圾那些都给收拾妥当了。
关上办公室的门,发现两个实习律师还在加班。
宋淼直接说:“很晚了,去吃饭后回家吧。案子是做不完的,然后还是小命重要。”
李木子指了指电脑桌面,上面写的是:你并非一无所有,你还有案子呢。
宋淼认真说:“不开玩笑,早点回家,我先走了。”
两个实习生立马站起来跟他们再见:“宋律师,江律师拜拜。”
出了律所,宋淼就跟江知远说:“今天陈子畅跟我说,叶芸准备销证,说是回家备考公务员。”
江知远想了一下才说:“是顾啸天那个实习律师?她的确不适合做律师,性子不太好,不能游刃有余地处理问题。现在当事人戾气重,压不住或者是舒缓不了,就容易被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