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咎怔怔抬起头来。
泪珠仍挂在眼睫上,欲落未落。
而魏弃有些生疏地抬手,揉了揉他的头。
两父子就在这样沉默而平静的气氛中四目相对,各自无言。
许久。
魏咎终于抽了抽鼻子,一抹眼泪,从他身上爬了下来,问:“什么事。”
“发兵辽西,征突厥,”魏弃说,“我要去把人带回来。”
他没有说那个“人”是谁,可魏咎仍是一瞬便会过意来。迟疑片刻,索性把自己私下派人一路追寻刺客踪迹的事一一道来。
“……可她在北疆,不在突厥。”
说到最后,少年辞色已几乎急切:“四平县!那个地方,我记得。瘟疫之乱死伤无数,换了几任县令,后来东征扶桑,朝廷事务繁多,一直疏于管理,那里是最有可能……”
“不,不管她现在在哪里。”
魏弃却道:“她终究会在突厥。”
如果手执银蛇剑的刺客,就是突厥可汗阿史那絜跟前的红人,那个神出鬼没的军师英恪。
那么他要掠走谢沉沉的目的,也无外乎,就是为了利用她那掩藏多年的身份:
阿史那珠的女儿,神女血脉的延续。
唯有在突厥,才能发挥她最大的“作用”。
“若我说,你伤重至此,不宜长途跋涉,让我代你去,你会答应吗?”
“不会。”
“如果我让你……不要去,你会答应吗。”
“不会。”
魏咎忽道:“那我也要去。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你留在上京。”
“为什么!”
“……”
为什么?
魏弃的目光落在他仍然盈泪的眼眶,通红的鼻尖,总是端出老成模样却始终还是稚嫩的脸庞。
若然他不是自己的儿子,不生在皇家,也许,他仍然是被家族引以为傲的天之骄子,哪怕出身寒门,亦能光耀门楣,平步青云。但无论是哪一种,至少……他都能有,只做一个孩子、拥有天真不知世事童年的权利。
可惜,魏弃的儿子,并不拥有这样的人生。
别无选择,终究如此。
“因为,我若败,”魏弃说,“必要时,你当昭告天下,昏君无道,罪在杀伐。我的死,将会是四海太平的开始,而你,会是一位远胜于前朝、远胜于我,继往开来的贤君。你的妻子,她们背后的世家王族,都会是你未来的助力,他们需要与你的这份姻亲巩固联盟,不会坐视你的困境于不顾,到那时,你将踩着我的尸体,往上走。魏咎,这就是你的路。这条路上,我是你的父亲,更是你的垫脚石,铺路砖,登天梯……帝位,本不该属于我,我也注定无法成为一位明君。可你不一样。”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关在朝华宫的十一年,究竟错过了什么,改变了什么,那些荒芜空寂的岁月,早已将他作为人的心性磨损殆尽。
所以,他既不如魏峥勤勉政事、爱民如子,同时迷醉于权力不可自拔,甚至,不如满口仁义道德、自诩仁君的魏晟——起码,魏晟尚算是一个真正的“人”。所以,能喜人之喜,痛人之痛。
而这些所有,在他知道自己命运本来面目的那一天。
在魏峥选择牺牲他而换取一件纵横四海的杀器时,在他也同样选择接受命运、抛弃自己十七年来所学所信,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的那一日,就已经被……人为地剥夺了。
“我四岁那年,也曾坐在父亲肩头,”魏弃说,“那时,战乱初平,上京百姓终得以休养生息。我看见他们,因一场丰收而狂喜,不必再卖儿卖女,而有瓦遮头,有食果腹,虽家贫如洗,仍有勃勃生机;那时,我以为自己生来的使命,便是让这样的‘生机’持续下去,直至河清海晏,万岁太平——可,原来不是。”
原来我从来到这世间开始,就注定只是一枚争斗的棋子。
我“最好”的结局,亦不过是成为一具无知无觉任人摆布的傀儡。
当我知道这是一条注定无法破局的死路时,已经回不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