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天一天天变冷,你秋衫够吗?不够再买点儿?”
自从褚学义来了以后,他就成了静姐的跟屁虫。
静姐干啥他就干啥。
阿满和静姐去镇上卖鱼,这家伙就骑着高头大马跟在旁边。
哪个好人家摆摊卖鱼,旁边跟着骑高头大马的护卫啊。
阿满嫌弃别扭,静姐和褚学义现在正是热恋的时候。
她又不舍得赶褚学义走。
所以能咋办?阿满只能自请让位。
省的有自己这个大电灯泡在,影响这俩小情侣培养感情。
所以从那时候开始,卖鱼的活计就成了这俩的。
阿满本来还怀疑褚学义这个官家公子受不了这个卖鱼的活儿。
没想到人家适应
良好,每天乐颠颠地充当静姐的车夫。
静姐一听,鼓着腮帮子就摇头,咽下嘴里的豆浆说:“不行。
昨儿还和那些老客说了,今个多带些黑鱼过去呢。
不去不好。”
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静姐已经和顾客打成一片,既然答应人家了,不去就不行。
她看看外面的天,说:“也不算冷,我和学义哥去的时候把蓑衣和斗笠都带上。
回来的时候正好去趟成衣铺子,我的衣服不够。”
她没想到能在阿满家住这么久,来的时候带的行李就不够。
正好她看学义哥的衣裳好像也不够,今个一起买了。
“你要不要买?买的话,今天跟我们一起去镇里。”静姐点点阿满身上有些褪色的青绿秋衫。
劝她也再买点衣服,阿满摇摇头,她才不去呢。
她才不想当两人之间的电灯泡呢?
再说旧衣服穿着更舒服,比新做的衣服要舒服的多。
“油条炸好了,你俩先吃点儿!”芳婶用筷子从油锅里夹出两根油条。
个个都有手腕粗,炸的金黄酥脆,一口下去外皮就是咔嚓一声儿,油香焦脆。
油条配豆浆就是绝配!
吃罢早饭,一家人各忙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