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衙役看着他露出来的手腕上几条狰狞的疤,想起来关外满天的风沙暴雪和野兽的凶残,又纷纷打消了那点羡慕。
罢了,人家这也是拿命换的辛苦钱,应该的。
进到开封府后,周独眼才晓得什么叫热情。
所有人看他的眼神无比炽热,都好像在看什么稀罕物似的……
活了小半辈子,他从没像现在这样受欢迎。
竟有些受宠若惊。
周独眼交了包袱皮,又老老实实说了当时自己与刘善的对话。
宋推官看着那块脏兮兮,散发着浓郁羊膻味的包袱,“当时刘善说这包袱是他自己的?”
好家伙,都给盘包浆了,就算高发自己来也认不出了吧?
周独眼点头,“大人,小人眼不好,耳朵却没毛病,确实是这么说的。”
宋推官对衙役道:“带刘善。”
周独眼有点好奇,“大人,那真是家黑店啊?”
胆子还挺大,真不愧是孤身闯关外的人。
宋推官没有正面回答,“怎么,你听过类似的传言?”
周独眼犹豫了下,“这个说不准,只是隐约听过一耳朵,说刘善那厮买卖做得不干净。”
不说别的,欺负他眼睛不好使,拿坏包袱皮以次充好就够坏的了。
不多时,刘善来了,周独眼见了,大吃一惊。
怎么这个样儿了?
其实别说他半年没见,此时的刘善和半个月相比也是判若两人。
在关押的这段时间内,宋推官等人想尽了法子逼他开口,奈何这厮仍是有所保留。
偏证据不足,不好用刑,只能熬。
每日只给清汤寡水吃个半饱,夜里也不许他好生睡觉,几天下来,人都佝偻了。
宋推官将那包袱皮摔到刘善面前,“刘善,你可认得这个?”
连日来吃不好睡不好,刘善的精神已是岌岌可危,人都有些迟钝了。
他慢吞吞低下头,仔细辨认。
宋推官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问道:“你口口声声不知高发去向,又先后数次狡辩,谎称那高发早已离去,那本官问你,为何自他去了你的客栈后,再无人见过?高发的包袱皮又怎么成了你的东西,又卖给周独眼!”
对普通百姓而言,命案就是顶了天的大事了。
而敢犯命案的人,自然也是丧心病狂到极致,于是难免有许多人展开想象,觉得那凶手必然负隅顽抗,轻易不肯认罪……
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真正杀了人之后还心如止水的凶手毕竟只是极少数,大多数人杀人后都会惶惶不安,一旦被抓,自己先就怯了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