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被内部的猪队友坑死的!
虽然他们都明白,洛神族已经被血神族压制上千年了,血神族里的不少人,在这方面的观念都渐渐转化成理所应当,认为洛神族的族人就是比他们弱,进而产生出了一种盲目的自信,无法接受失败,更不用说是被以往瞧不起的洛神族击败了,血弓在愤怒之下,前往北部防线,接收和整理败退下来的溃兵,外加阻挡或拖延这支洛神族军团行进的脚步,确实合情合理,毕竟,从人数和配置上看,优势在我,六七万血神族的士卒面对六七千的洛神族军团,十倍人数差,还是野战,而不是攻城战,傻子来了,都能依靠这十倍的人数差堆死洛神族军团,但此一时彼一时了。
洛神族已经崛起了。
在有天至尊坐镇的洛神族里。
哪怕只有六七千人。
也非天至尊不可阻挡。
除非是说,血神族这边的六七万人全都是至尊,而且,其中有一位上位地至尊的灵阵师主阵。
才有一定的可能性和洛神族抗衡。
而且,这还是建立在洛神族请来的天至尊实力一般的前提下,如果洛神族请来的天至尊是像炎帝萧炎那种,当年,在还是灵品天至尊的时候,就依靠各种异火,战胜了火灵族的仙品天至尊老祖,在天至尊这个境界里还能跨级而战,上述这个配置依旧是相当于送死的。
所以,连上述这个配置都无法满足的血弓,确实和送死没什么区别,非要鸡蛋里挑骨头的找一点区别,只能是他死的更惨,上述这个好歹还能挣扎一下,但也就只限于挣扎一下了。
当然。
总是这样争吵,也不是办法。
所以,在忍耐了片刻后。
看见这两个家伙没完没了,另一位从始至终都保持安静的地至尊,终于开口,敲了敲桌子,打断了这阵争吵,而后,放出了一个震翻全场的消息:“都别吵了,在出事的第一时间,准确的说,是在确认出事后的第一时间,我已经派人去西天神殿通知大小姐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大小姐应该已经立即动身了……”
这句话一出。
现场顿时安静了下来。
之前争吵的两人也不吵了。
屋子里的气氛迅速沉寂了下来。
直到片刻之后。
其中一名地至尊才不确定的问道:“把这个情分用在这个地方,真的合适,真的不算浪费吗?”
“要么迎接灭亡。”
“要么用掉这个情分。”
“大小姐毕竟是自己人。”
“族长死的太早了。”
“按理说,如果族长不死,请大小姐出手顶多是麻烦大小姐,根本算不上情分,都是一家人。”
“但族长死了。”
“就算族长还有几个儿子。”
“关系也淡了。”
“但是,情分能否补充,那都是活人才能考虑的事,如果血神族灭了,我们全都要身首异处。”
“情分再多,又有什么用?”
随着这位地至尊的话音落下。
大堂里,再度陷入了安静。
只剩下让人不舒服的叹息声。
在安静的气氛中格外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