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吻的新小区离韩彻家很近,说是隔了一个区,其实也就两三公里,他开到南门口时林吻已经在踢石子了,看样子等了有一会了。
林吻一上车,韩彻便开口问:“他人怎么样?”
借着调节音量,他瞥了眼她的表情。她眨眨眼,唇角微动,平淡道:“三十三,不多幽默,贵在老实。”
韩彻心头嗤笑,语气则无波无澜:“三十三?”
“哦,结过次婚。”
出南门开了会,韩彻握方向盘的手紧了紧,随之打了个拐,回头往老城区的中心拥堵地段开。
这片是他长大的地方,也是他长大后每每开车都避免经过的地方,太他妈堵了,四个轮子碾过去比两条腿走过去都慢,但今天倒是鬼使神差突然想带林吻去一趟。
林吻低头摆弄手机,完全没在意周围,直到停车她才反应过来,“怎么来这儿了?”这里离她以前住的友邻小区很近。
在她印象里,韩彻属于精致生活的新城区人类,不会出现在这种巷弄。
韩彻拧着眉头艰难停车,歇火下车瞧了一眼,倒抽一口凉气,拽着林吻头也不回地走。她当是违章停车好奇地回头。
韩彻赶紧掰正她的脑袋,“别看,停得太他妈丑了,不能毁了我形象。”他简直不能回忆最后车轱辘稳住的角度,难受得头皮发麻。周围非机动车各种刁钻角度倾斜着停了一圈,他再强迫症都无可奈何。思及此处,牙关都难受了。
林吻咯咯取笑他:“哈哈哈哈,上回也是。”
“哪回?”韩彻认真地回忆起来。
林吻想了想,嘴巴一撇,叹了口气,“就是你告诉我你ed的那回。”
“”韩彻愣了一下,脚步一顿。
下一秒,林吻拉起他的胳膊,催促道,“哎呀,快点啦,再晚都要赶不上飞机了。”
钻进巷弄,韩彻带林吻径直走入他最喜欢的也是市鼎鼎有名的鼎兴堂。虽然外面分店无数,但哪家都不如这家老旧的总店。
吃完泡泡馄饨和莼菜汤,步入熟悉的少时环境,韩彻污浊的心都纯净了不少,他同林吻说了点小时候的事,带她去以前的住所兜了一圈。
她问:“会怀念吗?”
韩彻说:“偶尔。人更多还是会活在当下。”
她仰起脸来,打趣道:“就像前女友?”
他不以为然,拍拍她的脑袋,眯起眼睛:“就像前男友。”
她欢腾地跑跳在这条老路上,周围是生疏的面孔与景致,可她出奇得融入。
她吃了一碗小馄饨竟像撑着了,不停拍肚皮儿,左右张望,盘算起来,“这里的房子应该很值钱,我觉得你妈卖早了。”
“嗯,她卖的时候才几千块钱。确实早了几十年。”他讽刺回去。
“这里一套能上千万吧。”
“有价无市,没人买的,老城区不让改造,不会拆迁,住着嫌旧,出租价低,就一代传一代,要了干嘛。”
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行至巷弄口,林吻笑眯眯踮起脚,捂住韩彻的眼睛,“强迫症先生,从这里直走。”
韩彻弯起唇角,跟着她的指挥小步走。
又走了点路,她提醒道:“开锁。”
温热细腻的指尖搭在薄薄的眼皮上,半透了点光,软软的,暖暖的。
又走了几步,右侧的光线被黑色的高大车身挡住,在林吻手撤下的瞬间,他反身倾身,猝不及防在她唇上落下一枚蜻蜓点水。
林吻瞪大眼睛,刚提起一口气,韩彻飞快闪人,拉开车门猫了进去。
她转了一圈自己开门上车,一记眼刀刚飞过来,韩彻坏笑地舔了舔唇,“oops,妹妹,今天你的口红有点甜。”
接着一路,林吻都在气鼓鼓地用上下门齿吃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