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子五口,就剩下她一个人了。
桐桐就问:“没有亲戚或是……”
“姑姑家、舅舅家……全都遇难了。就剩下她一个人了!”
可怜是可怜,“但其实,都十六了,没必要寄养在亲戚家!她都是能工作的年龄了,那边要重建,百废待兴的,工作马上就能安置……”带回来干什么?
林枫:“……”咋给她说呢?
桐桐一愣,“怎么就那么巧,这都能碰上远房亲戚?常勇怕不是居心不良吧。”
也不是居心不良,就是一个动了恻隐之心,想要怜香惜玉;一个可能是因为突然无依无靠了,有个人出现,毕竟不是坏事。
只是一个二十了,一个才十六,需得等两年人家成年了才能说婚事。
桐桐就觉得,“常勇就是个二百五。”
怪不得他妈那脸色那么难看呢!叫她去资助这个女孩两年,直到她成年,她都能帮!一个月拿出十块钱来,常勇的妈都不会犹豫。但是要说叫儿子娶这姑娘……怎么可能愿意嘛!
林枫:“……”你管人家呢?你情我愿的事,谁也不能胁迫谁。这更不是说想带走一个人就能带走的,没有这个姑娘跟人家沟通,各种证明怎么开?
孤儿,带走是需要办手续的。
没有这样的证明材料,你带人去了,你的户口怎么办?没有户口,粮油关系过不去,你吃什么?
桐桐:“…………带回来是要以投亲的名义住家里吗?”
那当然了。
“可要是这么着……以后两人结婚,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亲戚……人家让结婚吗?”
啊?
桐桐看他:“不对吗?你们没想过,户口在一个本上的人,结婚不大容易吧。”
结婚管的那么严吗?不会吧。
那谁知道呢?我也没结过呀。
但是常勇还是找了林楠,帮着给落户。
林楠也提醒他:“……要是真想跟她结婚,其实还是不迁户口最好。”
她家剩她一个人了,怎么生活?
“这个政府会管!”那么多孤儿,她都已经是十六岁的人了,可以独立生活了,“如果真的不放心,可以以亲戚的名义将人接出来暂住!就说突然没了家里人,精神上需要一个缓冲,接过来生活都是可以的。”不是非得落户。
常勇手里捏着证明材料,推着自行车犹豫了一瞬,还是道:“先落户!剩她一个人……怕是她活不下去!落到户口本上,她心里踏实。”
那行吧!只要你的证明符合要求,那就能落户。
因是地震孤儿,手续办的很快,这个叫杨央的女孩,以养女的身份,在常家落户了。
然后桐桐就很多次碰见常勇带着这个姑娘!
四爷不知道从哪弄来的香蕉,用网兜拎过来。桐桐站在外面掰了一个,撕开皮叫四爷咬了一口,自己就举着吃了。
然后四爷走的时候,常勇就跟四爷打听:“兄弟,哪弄来的香蕉?”
四爷:“……我父亲一个朋友送的。”其实是董家夫妻专门去看望老尹的时候带去的,自己要来,万红娥一股脑的塞来了,叫给桐桐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