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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的一个问题就是,你这不喜欢那不喜欢,你看商九歌多好,宁夏多好,就连薛铃也不差,青梅竹马的话,你瞧瞧霍萤怎么样。
明明身边那么多妹子,天天连撩一撩的兴趣都没有,整天只知道练功练功练功,你练的都快超过我了还在练功。
所以说,你喜欢的该不会是我这种类型的吧?
这句话何萍一直不敢问,因为她不知道方别会怎么回答。
万一方别真说喜欢,何萍怎么办?
把方别杀了埋了?
这个姑且还是下不了手的。
但是作为何萍自己而言,方别就是自己的弟弟,自己的儿子,所以情感这方面是绝对不考虑的,十年朝夕相处唇齿相依的感情,本身就超过这世间种种。
“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方别看着何萍说道:“嗯,歌德说的,不是我说的。”
何萍很有默契地不问歌德是谁。
因为问了方别也不会说出来一个所以然来。
“所以你不是少男吗?”何萍淡淡问道。
“算是吧。”方别回答。
“什么叫算是?”何萍就不高兴了。
自家的方别不出色吗?江湖上哪个绝色女侠方别配不上?
什么叫做算是少男?
“就是勉强算,但其实并不太是的意思。”方别回答道。
因为,从心理年龄上来说,方别确实已经不是少男了。
就像当初霍萤所说的,方别是她见过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孩子。
她世界第二聪明。
因为当初霍萤见到的那个方别,就比她更加成熟,更加稳重,更加的考虑周全,更加的稳如老狗。
明明霍萤自己就是那种极其早熟的类型了。
因为在穿越到这个七岁幼童的身体之前,方别就已经有过二十二年的人生经历了。
以至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其实对于这个幼童的一切一无所知,所以连名字都直接用自己曾经的那个名字。
方别。
他本身的死亡就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刚刚穿遇到这个世界就遇到了又一次死亡的危险,就好像刚刚破壳的雏鸟那样,他本能地相信自己所见到的第一个人类。
而萍姐就是那个拯救了他的人类。
他苦苦哀求才让萍姐收留了自己这个累赘。
而接下来的十年间,方别所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让自己变得不那么累赘。
变得可以帮助何萍。
变得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
变得可以让自己和萍姐能够更加轻松地活下去。
这才是他行事的最终准则。
活下来本身就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所以,不能轻易地丢掉这条性命。
尤其是这条命还是他欠萍姐的。
他不敢想象如果自己真的死了萍姐会多么的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