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三秒才能够发射出来一枪,可是真的很疼啊。
在方别的视野中,宁欢接连中弹,随即放弃了继续当大鸟做枪靶的想法,瞬间向着地面急坠而去。
方别叹了口气,这样就彻底没有办法瞄准了,他收起苇名剑法,重新挂在背上,同时在城墙边缘纵身一跃,向着洛城之外而去。
之前不是说过,如果宁欢在不受伤的情况,想追上他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么现在。
宁欢已经受伤了。
……
……
宁欢确实受伤了。
他知道方别有那些威力巨大的暗器,这完全不是火铳这样粗劣的火药武器可以相提并论的。
但是宁欢当时自认为已经拉开距离,寻常暗器,有效射程不过丈,火铳的话,超过五丈同样完全没有准头可言,就算是内息外放的剑气,十丈也已经是极限。
而他和方别的距离,足足拉开了接近十五丈之远,这个距离只有强弓硬弩可以触到,而以弓箭的射速,方别顶多能放两箭已经是极限,况且弓箭箭身重阻力大,就算能够摸到宁欢,想对宁欢造成伤害几乎是痴人说梦。
这是宁欢根据自己的经验所做出来的判断。
而有时候,经验主义确实会害死人。
第一声枪响,即使是黑火药作为发射药的子弹,在定装弹药的加持下初速依然超过了音速。
十五丈接近五十米的距离,对于子弹来说,真的是就只是一瞬间,根本就不存在让子弹飞的情况。
换句话说,当你听到枪声的那一瞬间,你就已经中弹了。
方别也没有什么瞄准头之类的操作,他就是直接瞄准宁欢的身子打的,反正只要宁欢手上,那么这场追逐游戏就结束了。
于是他做到了。
第一发子弹从宁欢肩膀处钻了进去,然后卡在了骨骼的缝隙,第二发子弹击中了宁欢的右臂,擦伤,第三发子弹最为致命,几乎击中了宁欢的肺叶,鲜血顺着肺部的毛细血管涌出,让宁欢的口腔中充满了粉红色的泡泡。
他只能被迫在空中截停,然后落地,落地之后向着远方奔跑。
成名江湖数十载,宁欢从来没有一刻如同此时这样狼狈过。
而没有跑出一百丈,方别的声音就从身后悠悠传来。
“宁欢老师。”
“您再跑下去,可能要活活跑死了。”
“千万三思而后行啊。”
声音还是要比宁欢跑路的速度要快的。
正如同之前宁欢对于方别的嘲讽,现在方别的嘲讽更加有力。
宁欢最终停下了脚步,转身,看着在星夜之下向着自己而来的方别。
“你是第一个把老夫逼到如此境地的人。”
“好。”
“很好。”
他这样说着,右手上,那把惨绿色的蚀骨剑重新旋转着从他的手臂中向下延伸。
“今日不杀你的话。”
“老夫誓不为人。”,!
大概三秒才能够发射出来一枪,可是真的很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