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过后,我们留在了太初之城。
一路行走,我到是毫无反应,反倒是无轩叫苦连天。
对此我毫无办法,只能听之任之。
于是,我们就住在了当地最豪华的宾馆里,打算休整一下。
无轩显得十分兴奋,带着我就打算去逛逛。
看着他一副旅游的心态,我有的时候,真有一种想要弄死他的冲动。
不过我很快熄灭了这样的想法。
毕竟是我去救人,无轩是来帮忙的。
他对我的帮助可谓是极大,如果不是他带着我躲入地下,那么以地上的环境,即便是我也活不了多久。
毕竟我当初与一群怪兽浴血拼杀,结果发现,它们只是最微不足道的虫子。
根据无轩所说,冥土当中有着无数危险而恐怖的怪物。
如果在地面上行走,那么有多少条命都不够丢的。
只有在地下,才是安全的。
宾馆里,我躺在床上显得十分安逸。
我不得不承认地下真是好走。
地面上那些恐怖异象,各种各样的怪物,根本不是我可以对付的。
而地下这些所谓的原住民,根本是不值一提。
他们的实力微弱到了极点,我随便一剑,就可以杀死无数。
因此如今,旅途反倒是变得十分顺利。
一觉睡到第二天,虽然外面依然是漆黑,可在这地下城,却是再正常不过的场景。
无轩可谓是四处鬼混,花天酒地。
凭借着他的身份和口才,每天都能忽悠一些美女到他房间。
对此,我十分无奈,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就这样过去了几天,我再也难以忍受了,干脆找到了无轩:“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无轩躺在床上,慵懒说道:“再过几天吧。”
“这里的娘们真是狂野。”
我捂着脑袋,一脸无奈道:“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该离开了。”
“那好吧。”
无轩虽然十分不舍,却还是跟着我走了。
我们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丝毫波澜,我们的离去也是如此。
对于这个城市来说,我们只是过客。
继续走在路上,只是这一次,我们的身下却有着巨大的怪兽。
这些怪兽外形有点类似于鼹鼠,它们是冥土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它们的名字叫做旅鼠,性格温顺,可以夜视,可谓是出门旅行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