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对外宣布,他要和那个叫“奚暮”的男人成婚。
他要将这场婚礼办地声势浩大,热热闹闹,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和奚暮会永远在一起。
请帖撒满了三重境。
九天境神尊的那张请帖,是仓灵亲自写下,遣人特地送去的。
他承诺过的,和奚暮成亲的时候,一定请奚玄卿来喝一杯喜酒。
这样……他就能看看奚玄卿的伤好了没有。
也可以在两人同时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告诉自己,奚玄卿和奚暮不是同一个人。
他这么多年的执着,没有找错人。
孔雀捏着请帖,坐在烛台前,想了一整夜,直到烛泪堆成一滩热液,再凝固地分不清先来后到,他终于释然。
他的小凤凰开心就好。
和谁成婚有什么要紧的?
你需要一个照顾你体谅你安慰你的家人,我可以是,你需要驱策的属下,我可以是,你需要爱人,我也可以是。
无论是什么,我都可以一直陪着你,从不拘泥于某种陪伴关系。
我从不觉得,我和你几万年的感情,比不上狗屁的爱情高贵。
我永远不会伤你,不会背叛你,不会让你难过。
我的小凤凰,表哥一直在你身边。
我是你最虔诚的信徒。
他会在他婚礼的那一日,挽着小凤凰的手,穿过重重殿门,在所有人的瞩目下,将他的小凤凰交给那个“活着”的人。
然后……连带着他那个男人,一起保护好。
仓灵日日都在凤凰宫里,守着他失而复得的宝贝,有孔雀帮忙筹措婚礼的事,他什么都不用操心,望着奚暮那张完美的脸,感受着他的体温,仓灵的眼也亮了起来,溢满光彩。
像是彩蝶扑火时,被光照地最漂亮的那一瞬。
也像急风骤雨来临前,无端安稳虚挂天际的暖阳。
直到婚礼的那一日,奚玄卿并没有来喝喜酒。
而是,传来了一道亡讯。
九天境遣人来传话,说是神尊已殒,今日正是他的头七。
仓灵穿着大红的喜袍,望着那个一身桑麻素衣,前来传话的仙使。
淡淡的胭红遮不住煞白的脸色,天地间只剩下他红艳的喜袍,艳地刺目,万物失色。
他怔了许久,才默默转眼对孔雀说:“我好像得了眼疾,耳朵也坏掉了……”
“还是……我病了,生出了幻觉?要不然,我怎么会听见他说……”
奚玄卿已经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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