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他,本次考试所考的杂文,极有可能考到那不曾被大部分考生仔细钻研的律条,是以这会儿众人的呼吸都显得低沉起来。
徐韶华照旧在第三座搜查房外等候检查,等一切准备就绪时,天却难得没有亮起来。
一阵风吹过,夹杂着一丝燥意,夏季多雨,今日只怕要下一场大雨了。
徐韶华连忙将考箱中的折好的油布取了出来,在屋顶挂好,虽然这会儿号房看着还算坚固,可对于这种三年一用的号房实在不能多信。
除此之外,徐韶华还将油布朝屋外露出一截,足够雨水顺着油布滴落在外,不至于溅到他的桌上。
徐韶华这一动,其余学子也纷纷动了起来,不多时,安静的贡院无端多了些异响,巡逻的军士走动的更加频繁了。
不知过了多久,天空落下了第一滴雨星,随后便“哗啦”一下,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
如徐韶华这些早就进来的学子,倒是还能一身干爽,而那些在外等候的学子,便要看他们有没有提前准备雨具了。
盏茶时间,徐韶华只隐隐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而后便听到几句模糊不清的话,什么“大人”“赠伞”之类。
虽然听不大清楚,但徐韶华估摸着是坐镇贡院的知府大人下令要给那些未带雨具的考生赠伞了。
徐韶华端坐在号房之中,又过了半个时辰,天色始终都是灰蒙蒙的,让人一时分辨不出现在是何时间
()。
只听那声“龙门落”隔着雨幕传过来的时候,无端有些沉闷。
随后,便有专人前来分发考卷,因为不放心号房的屋顶,即便拉了油布,徐韶华还是将剩余的考卷放入了防水的卷袋之中。
如此看来,大哥寻找的那些读书人们皆是颇为靠谱,连这样的法子都未曾藏私。
安置好剩余的考卷,徐韶华这才正式铺纸磨墨,一字一句的看着考卷上的题目。
大周此前的杂文一考沿用前朝的诏、表、论一类,今日的考题中却与此前有些不同。
只徐韶华手中这第一张考卷,便是有三道律条题,这三道律条题,其中有两道考学子对于律条的记忆,第三道便直接进入实战——
请考生依据真实案件依律判决。
此题之难有两重,一为学子对于律条的了解,二则是对于学子品性的考验,是宽是严,是松是苛,尽在笔下。
前两道题,徐韶华一挥而就,这对于他并不是难事,只不过有上一场安望飞因为字迹吃的亏,徐韶华对于字迹也更加认真起来,待他写完,那一个个方块字整齐有序,打眼一看便让人心生喜爱。
而若是仔细观察其用笔走势,筋柔骨直,亦是亭亭如许,毫无指摘。
只不过,在第三题的时候,徐韶华头一次放下了笔,他凝神看着那段并不长的文字。
问,某县有一秀才共有一妻一妾,逢外出,遇一孝服浣纱女,慕其颜色,强纳为妾室,对其宠爱有加,却不想那浣纱女假意服从,在那秀才云雨之际对其痛下杀手,问此案如何来判。
如此寥寥数语,可却让徐韶华不由得想起那段自他穿书后,被他抛之脑后的剧情。
他那小侄儿是男主,自然会有无数反派来阻挠,其中一位便是那如今朝中位高权重的大都督雷尚毅的义子云霄。
传闻云霄曾经在战场上救过雷尚毅一命,雷尚毅这才发现此子于兵法之道颇有不凡之处,故而精心教养。
可那云霄天生淡薄律法,其生有鬼才,可是冷血薄情,曾经下令屠过三城,更是坑杀俘虏万人,乃是朝中闻之色变的杀神。
而文中对于他这般性情的解释,便是他早年丧父丧母,唯有一长姐相扶相持,可却在孝期被人抢夺抢占,其长姐不堪受辱,杀夫被告,而后被判秋后斩首。
徐韶华看着这道题沉默良久,他并不知道这道题目前还只是躺在都察院中的一桩悬而未决之案。
这会儿,徐韶华定了定神,提笔答了起来:
“学生谨答,此案涉律有三,其一,依民律第一百三十条,丧期之女嫁娶无效,应判此秀才与浣纱女无婚姻关系。
其二,依民律第七十三条,当街强抢民女者,若迷途知返,则判其杖十,并责其将民女还家;若执迷不悟,至民女失贞失节,罚银千贯,流千里,若不得缴纳罚银,至高可处死。
其三,依刑律第三百六十三条,若遇当街强抢民女者,凡仗义出手者,无罪。
此案之中,浣纱女着孝服,无论妻妾娶纳应与其毫无干系,其始终系我大周平民女郎。秀才明知其处孝期而强纳,浣纱女宁杀其而不从,已显其强占之心。
若为强抢民女,浣纱女无仗义出手之人而自行出手,学生以为当以通律论……”
徐韶华边想边写,这是他写的第一桩案件判词,再此之前,他本以为这般紧迫的时间只会考验学子的记忆能力,却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应用题”。
不过,徐韶华想着方才知府大人都有着不忍学子淋雨的仁慈之心,想必对于判决也应以仁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