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河上的众多胭脂马自不必多说。
真正的骏马也骑过不少。
就算是再差的马,那也是马。
迄今为止,这骑驴倒还是第一次。
谁能想到,他李景隆有朝一日,竟然沦落至此!
“二姑父,要不……我还是下去走着吧。”
李景隆看看自己身下的这小毛驴儿,终究还是觉得过于羞耻。
“先骑着,等到了县城看看有合适的马了,咱们便一人买一匹回来。”
梅殷也觉得骑小毛驴挺羞耻的,不过终究还是要比步行走得快,还要省力一些。
就这两匹小毛驴,也不是他们的,而是从双水村乡亲那里借的。
“再说,咱们现在都是百姓,骑驴这不是再正常不过吗?”
李景隆一听梅殷这话,倒也觉得挺有道理。
尤其在发现,有步行赶路的人,看到他们骑驴时还投来羡慕的目光,心中的羞耻感就逐渐没了,开始心安理得的骑起了小毛驴。
甚至于到了后来,还在驴背上玩起了花活——整了这个倒骑毛驴!
梅殷李景隆最近一段时间,也没少到县城。
因此对这里都比较熟悉了。
很快就从各个行当,买到了梅殷所需要的硫磺,木炭,硝石,糖鸡蛋这些东西。
把这些东西全都打了包,挂在了两匹小毛驴的身上。
这也是梅殷今天会借毛驴儿来县城的主要原因。
不是为了驮人,而是让它们驮东西。
不然这些东西让他和李景隆二人背回去,那可就太辛苦。
而小毛驴的速度,也远比牛车快。
做完了这些,就前去买卖牲畜的地方去买马。
牙行的人,见到梅殷李景隆二人器宇不凡,身上的衣衫也比寻常百姓干净体面的多。
便知道这是两个真正买马的人。
这生意若是做成,能获利不少。
当下便满是热情的给他们介绍起来。
说这里的马有多好。
随便一匹马,都能被他吹出花来。
只可惜,不论是李景隆还是梅殷前身,二人都是将门子弟。
可以说打小就和马接触。
对这马的好坏,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人以往骑的马,那就算是再差,也都远非寻常马可比。
眼前这些马,大多都是一些驮马,不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