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什么,蒙她的,我这是刚起,不愿意动缓。
如果我着急了,我会说正好坐了一路马车,气血流动缓慢,正骨的时候不疼。”
将空碗递给一脸诧异的肖凤,李胜利脸上带着戏谑的笑容。
肖凤虽说有点茶气,但本心应该不坏,不管她是真想锦衣玉食,还是嘴上说说,实则报恩。
李胜利觉着该帮她实现愿望的,熬过了这十多年,小茶妹依旧芳华正茂,做个女强人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没事儿调理调理小茶妹,多给她点心术,到了该纵横叱咤的时候,也不会吃亏。
第三碗粥喝完,李胜利又掰了半个两合面馒头,就着咸菜吃了,才带着肖凤、马凤霞向医务室走去。
赵彩霞早就去了,应该在接待马店集来的伤患。
“李胜利,正骨还有这么多说法吗?”
一直没想明白的马凤霞,路上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可不少呢!
陈年的聚筋肯定要活动一下,气血活泛了,筋肉一样活泛,推开的时候阻力小。
腰伤的,最好一早动手,还要抻一下筋骨,这样便于复位。
人是应势而动的,反着必然要受伤,人是逆势受伤的,你不就得顺势而为吗?”
李胜利的话,虽说有些云山雾罩,但道理是清楚的,算是给马凤霞解了惑。
一旁的肖凤,却是再次验证了二哥口中的阴险,这位小叔的话,跟车轱辘一样,怎么说怎么对,真会骗人。
到了医务室门口,除了伤患之外,药柜、诊案、太师椅、杌子也摆了一堆。
马店集的老支书还算讲究,没弄卧床的骨伤病患过来,这可能也有校验手法的意思在里面。
毕竟上次他们村那个赵家表舅,只是孤例,有些不足为凭。
见了伤患,李胜利也没急着进屋,而是转头对马凤霞说道:
“让人在街上走动一下,我看看他们的伤势。
人要是伤了腿、伤了腰,走路的姿势上必然有所反应。
跛脚不用我说,走路上蹿下跳,多半是筋的毛病,低头塌背多半是腰的毛病,昂头的也差不多。”
马凤霞算是亲戚,李胜利该教的也不会藏私,招呼了一下赵彩霞,给她也说了同样的话,让两人仔细观察,李胜利也看了起来。
伤患一共十六个,大多是腿伤聚筋,或是腰有毛病的。
马店集老支书的想法,跟海爷父子一样,恢复社员的劳动能力,是被放在首位的。
“你就是李胜利,我们大队的这些……”
李胜利刚看完病患的情况,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中山装,就挡在了他的眼前,也不做自我介绍,多少有些傲气。
“闪一边,别挡着我看病,套交情就去找赵满奎,你要是负责的,就带我看看你们带来的诊金。”
对于面前不会说话的,李胜利也不愿意搭理,在农村的大队上,这种捧高踩低的货色,就是在风雨里也没生存空间,除非进城。
在村里炸刺儿,也就是他们自己村,到洼里这样的村子,他会被活活打死的。
“李胜利,这是我们村的支书王庆平,老支书的儿子。”
老支书跟马凤兰、马凤霞姐妹也有亲戚,这个支书王庆平,也算是赵家亲戚,但李胜利就是不怎么待见他。
如果马店集的老王支书,能压住这个小王支书还好,如果压不住,这家人十年都风光不上。
以后,弄不好马店集大队,都会容不下这一家人。
“哦,知道了,给他说了有事去找赵满奎。
不看病就一边站着,我这一上午十六个病人,忙的很。”
对于差点被人刨祖坟的王庆平,李胜利不怎么待见,之前海爷说过这货,是个有自行车骑的村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