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子良面色慌乱,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
咚!
闫宏达见被告方迟迟不肯说话,忍不住提醒道:“请问被告方,是否同意原告方的说法。”
赖子良看了一眼闫宏达,我同意,同意个屁啊。
你让我同意,那跟让我方认罪有什么区别?
他故作轻松,干笑一声,“不得不承认,原告律师的脑洞很大。”
“就你这个创意,完全都可以去番茄小说写脑洞文了。”
“你要是去番茄的话通知我一声,到时候,我高低都要给你秒个榜一。”
“不过,如果我说的没错的话,从庭审开始到现在,你在法庭上的一切发言,都只不过是猜测,推论罢了。”
“事到如今,你依旧是不能拿出切实的证据,证明当晚开车的是谢文宗,而并非是谢文东。”
“对吗?”
有疑问时,要做出对被害人有利的推断。
赖子良虽然喜欢搞兼职,法律知识弱了点,但这个司法道理他还是懂的。
他在赌,赌林河手里只有这么多证据。
不然的话,这场庭审就只能芭比q了。
“你怎么我在番茄写脑洞文?”
林河也是啥话都能接,当即笑道:“给我刷榜,只怕你没这个机会了。”
“你想要切实的证据嘛,那好,我给你。”
“书记员同志,我这里有一份单据,麻烦你交给法官。”
说着,他从面前资料的夹页中,取出一张粉红色票据。
林河这般轻飘飘的动作,使得赖子良三人都是有些心虚。
还有证据?
三人一脸懵逼的看着书记员取走了证据,交到三位法官手中。
林河解释道,“事发当晚,谢文宗的小货车上,拉的是一车的生猛海鲜。”
“而这批海鲜,是他从一个吴姓老板的库房里拉走的。”
“我方所出示的单据,正是吴姓老板提供的。”
“三位法官请注意,单据的落款处正是‘谢文宗’三个字。”
“结合我方之前所提供的证据,已经足以表明,货车当晚的司机就是谢文宗,而并非是谢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