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音做饭的速度很快,四个菜不用一个小时就能做好。
“妈妈,你做菜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小花儿从凌琛的怀里下来。
林音笑了笑,“也不是什么复杂的菜。”
如果是需呀长时间炖煮的菜,一个小时肯定不行,但简单炒几个菜,她还是很快能完成的,也就排骨耽误了一点时间。
凌琛和小花儿已经坐在餐桌上,一副迫不及待要吃饭的样子。
炒完最后一道菜,林音去给他们剩饭,那筷子,盛汤,一切做完之后,自己才坐下来。
“快,吃饭吧。”
凌琛看着林音,看着她穿着围裙给他们盛饭的样子,看着她不施粉脂,满身都是油烟味道的样子,也看着她满脸笑容招呼他们吃饭的样子……
这样的她,很温暖。
是凌琛从未感受过的温暖。
“看着我做什么?”林音给他夹了一块排骨,“吃饭。”
凌琛收回目光,低头将排骨吃下,酸酸甜甜的味道,让人胃口都变好了很多。
余光瞥见手边的盒子,凌琛一边吃饭,一边随手将盒子递给林音。
“什么东西?”林音接过来,随手打开。
盒子里面放着一块手表,样式跟凌琛手腕上戴着的一样,但明显是新的。
他说要送给她,就真的会送,不是只用嘴说说。
“这个……”
“别人送的,”凌琛径自吃饭,“我戴一个就好,另外一个放着也是放着。”
“这么贵重……”
“不贵。”
对凌琛来说,只要是有价的东西,都不算贵重。
“妈妈,叔叔送你,你就收着嘛,就当是……就当是交伙食费了,对不对叔叔?”小花儿在一旁帮腔。
“好,”林音也不是扭捏的人,她的确挺喜欢这块手表,“估计这块表能承包一辈子的伙食。”
它的价值肯定在百万以上,而凌琛能吃几顿饭?
“叔叔,来来吃饭,”小花儿立刻殷勤地为他夹菜,“妈妈说他做了你爱吃的菜,多吃点。”
凌琛盯着那盘排骨。
林音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凌琛,你喜欢吃排骨,对吧?”
凌琛有些诧异。
“喜欢就喜欢,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小花儿也喜欢。”林音轻笑着。
那天,林音看到他一连吃了几块排骨,而且吃的时候,眼睛里带着一些光,所以应该是喜欢的吧?
“小时候很喜欢,”凌琛一边吃菜,一边淡淡地说着,“但,吃排骨不够斯文,有伤体面,所以,我父亲就不准我吃排骨了。”
林音有些心惊,他从小是在什么环境下长大的?喜欢是排骨还不行?
“你的爸爸管得也太多了吧?”小花儿心疼地看着他。
凌琛点头,“我像小花儿这么大的时候,在路边见了一条流浪狗带回家养,被我父亲知道了以后,当着我的面,将那条小狗摔死了,”说完,凌琛抬头,淡笑,“血溅了我一脸。”
林音看着他。
“从那天起,我就不再喜欢任何东西,”凌琛的语气很淡,仿佛在说别人的事情,“就算喜欢,也是藏在心里,不让任何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