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么一具腐败得让人难以辨识伤口的无名女尸。
“现场没有发现死者衣物。”
“霰弹弹孔又很容易与蛆虫侵蚀混淆。”
“而这胸部肋骨的多处粉碎性骨折”
“也的确有可能是徒手打击造成的。”
“如此一来,出现误判倒也情有可原。”
林新一说着说着,倒是对那位误判死因的同行产生了些许理解。
但他还是留着几分不满,因为:
“霰弹轰击造成的粉碎性骨折,和徒手打击造成的粉碎性骨折,其骨折形态在细节上肯定是不一样的。”
“只要仔细观察耐心分析,二者分辨起来也绝不算难。”
说着,林新一又拿出一张死者肋骨部位的特写:
“这几处粉碎性骨折都不是普通的骨折,骨折处都伴随有一些不起眼的类圆形骨质缺损。”
“而这种类圆形的骨折缺损,就是霰弹铅丸穿过人体时在骨骼上留下的痕迹。”
“再仔细观察这霰弹铅丸的分布区域大小,结合其弹丸没有留存人体,而是全部凿穿胸部、从后背穿出的事实。”
“不难证明,凶手是在一个比较近的距离上,对着死者前胸部位开枪的。”
“所以这些铅丸扩散分布的面积不是太大。”
“而且弹丸本身也有足够的动能洞穿人体,凿穿后背飞射出去。”
“原来如此”
降谷警官随着指引一番仔细观察,果然从尸体的骨折处发现了那些小小的类圆形骨质缺损。
他终于相信了林新一的判断。
但他还是非常不解地问道:
“既然死者是被霰弹枪打死的,那现场应该会发现凶手开枪后留下的弹壳和弹丸才对吧?”
“怎么会什么都没有呢?”
“这个”
林新一想了一想:
“弹壳应该是被凶手自己带走了。”
那凶手谨慎到连死者的衣服都给扒光带走处理了,当然不会忘了弹壳这么重要的痕迹物证。
而霰弹枪的弹壳本身就体积不小,一发霰弹能有拇指粗细。
就算抛壳抛到了地上,枪手也很容易将其从地上找到,捡起带离现场。
当然弹壳是容易带走,弹丸就不一定了。
霰弹枪一发子弹里能有十几颗小铅丸。
这么多小铅丸喷射出去,又凿穿人体向后飞出去不知多远,最后像下雨一样掉到地上、嵌进土里——
凶手肯定是很难将其一一找出,再从案发现场带走的。
理论上,案发现场至少也该发现几枚铅丸才对。
可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