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吃有喝,当然美滋滋。
仆人似乎不多,也不会到处闲逛,大概都做事去了。过了十几分钟,加百列换好衣服,下了楼,叫女仆也给他拿热可可和泡芙。
“你一个人住吗?”她好奇的问。
“算是吧。”
“你的父母呢?”这么问是不是不太好?但好像也只能这么问。
“他们在——伦敦。”少年脸色阴郁。
“那你怎么会到阿登来?阿登这么偏僻,又是战场。”
少年犹豫片刻,才说:“有点复杂。但现在回巴黎也不是个好主意。”
这倒是,巴黎公社看来支持不了多久,很快就会被另一拨人取代。
她对他很快就失去兴趣,他们不是同一阶层,成为朋友的可能性不大。有钱少爷换回自己的衣服,她是不知道衣服鞋子都要花多少钱,但一看就知道做工精细,价值不菲。反观她自己,穿着夏尔的旧衣服,看着就是个乡下穷女孩。
夏尔后来问,那个笨蛋真的是少爷?维塔丽教他怎么看对方的出身:有钱人即使假扮穷人、穿上乡下男孩的衣服,也不会放弃一双合脚舒适的鞋子。夏尔这才恍然。
乡下男人穿皮鞋和皮靴,但都会脏兮兮的,不会像城里人那样注意清洁和保养。
再说,一个14岁的男孩,随手就能拿出来一枚20法郎的金币,能是普通农村男孩吗?夏尔已经算是这帮男孩里面最有钱的一个,他也做不到随便打赌就能拿出来一枚拿破仑而不心疼。
一想到零花钱,夏尔就有点不满:伯父为了哄她开心,居然给了她整整一袋金币!那足有好几十个呢!至少能有1000法郎了。维塔丽不小气,第二天就给了他10个金币,整整200法郎,也算是一笔小财了。
对于维塔丽得到了伯父的喜爱乃至宠爱,夏尔早就觉悟了,他没法跟可爱的表妹相比,只能认了。表妹也很上道,每次得了零花钱,总会分给他一些,这也就挺好了。
维塔丽原本以为不会再见到奥兰家的少爷,没想到,隔了一天,加百列找到居夫家,把那天她落在小别墅的《悲惨世界》送还给她。
“谢谢,我还以为走路上丢了呢。”加百列穿回有钱少爷的细棉布衬衫和西装外套,看上去很是仪表不凡。维塔丽也穿回了居家裙子。
“你喜欢维克多·雨果的书?”
“还行吧。”
“喜欢《巴黎圣母院》吗?”
“不太喜欢。”
“为什么?”
“大概是,太悲惨了。”
“《悲惨世界》不悲惨吗?”
“要好一点。”
“还喜欢看谁的文章?”
“lord拜伦。”
加百列笑了,“你英语学的很好吗?”
“一般。”
“你在哪儿上学?”
“圣玛丽亚修道院女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