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初盲猜,半天也未猜对。她泄气。
李修岳拿过笔记本,太久没用,想一下才翻到某页,递过去,指了指。
云初接过笔记本,对着那两行字瞧了许久。
瘦金体,笔走龙蛇,铁画银钩,字迹真是好看。
尽管步入社会几年,云初初心不变,就喜欢字写的好看的男人。
再看李修岳,就带了几分倾慕。
但她嘴上不说,悄默声把笔记本放回,翻半天其实就想找一些蛛丝马迹,看他写字好看不好看。
这夜回到公寓,凌晨三点一刻。月色不错,柏油路上的石子清晰可见。
两人洗过澡,他累极了,从后抱住她,沾了枕头下一秒入睡。
云初屏息许久,确认他睡踏实,悄悄挣脱束缚,转过身,与他面对面。
男人五官明朗,睡颜干净,眉心微皱着,或许太阳穴还有些不适。
她观望许久,情不自禁抬手,指尖在他下巴上冒青的胡茬上走过,往上走,触碰到紧抿的薄唇。
顿了下,脑子里竟然开始浮现,男人动情时,薄唇在自己身上或轻或重,或多情或无情的样子。
那画面让她心跳不稳,指尖在他高挺鼻梁停顿,狼狈收手。
云初掀被子,拿开腰上手臂,轻手轻脚起来,拎了件睡袍,边系腰带边往外走。
她没穿鞋,踮起脚尖,赤脚踩着深色地毯出去。
今夜她失眠了。
而李修岳风尘仆仆从澳洲回来,直奔她那里陪她野到凌晨一点,眼下睡的人事不知。
云初突然很想了解这个男人。
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女,面对未知男生的那份悸动之心。
只是她还没意识到相似之处,只单纯归类到对未知的神秘事物的好奇与吸引。
她走到茶几旁,把茶几打量个遍,不知是否有家政阿姨每周过来清理,每次过来都那么干净。
就连茶几上,一包香烟,一支火柴盒,一包抽纸,一套煮茶壶带杯具,就连杯垫,每次都摆放在同样位置。
她顺着地毯上的花纹在客厅绕了一圈,走到墙边,手指画着墙面,往前走,走到书房门口,停顿片刻,轻轻推门。
房门“吱呀”,没上锁。
这个信号告诉云初她可以进,如果有什么,李修岳不会这么不小心,连门都不带上。
她悄悄探头,往里瞧了一眼。
这是云初第一次涉足李修岳的书房。
独居的男人很简单,依旧是冷色调,摆放依旧是必需品,多余之物基本没有。
书房是木质地板,所以没铺地毯,赤足踩上去,微凉。
她走到办公桌,环视一遍,拿起他经常使用的钢笔,打开笔帽,放到鼻尖轻轻一嗅,苦涩的墨水香,再无其他。
原样放回去。
书桌上还有一张叠放很整齐的报纸,停留在金融界面,云初打来大致浏览,只对花边新闻感兴趣,浏览完觉得哪里不对,这新闻她一周前就在报道上了解过,当时还在办公室跟同事一起嗑瓜子看笑话,瞧一眼报纸日期,果然是一周后的。
刚想笑话他消息更新不及时,突然想起他正好出国一周,可不就应该是一周前的报纸么。
叹口气,对着报纸轻笑。
她坐下,双手摊开,闭上眼,头枕着舒适的办公桌靠背,想想他每晚回来,在书房处理公务的场景。
一个人住这里,冷冷清清,是否会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