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安全撤离,沈思干脆把剩下的迷香全都点了,包含大厅在内,几乎每个房间的门口都摆了一根。
因为做了这些,所以她才会比猎豹晚进入房间,并且还蒙上了口鼻。
“真棒。”
傅司年给予夸赞。
随后又问道:
“你是怎么做上寺园的老大的?”
北越这地方,没有约束,全都以实力为尊。
沈思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到底要经历多少,才能让列猎豹这种蛮横的莽夫臣服?
沈思歪头想了想:
“嗯就是运气吧,寺园的人非说我比较适合。”
两年前,沈思医术刚刚有些成就,便立刻着手研制能够治疗沈爷爷的药。
因为许多药材只有北越这边才有,沈思便跑来想要买上一些。
但当时寺园这里的老大看沈思是个小姑娘,以为她好欺负,便动了歪心思。
当场扣住了沈思,不但不给药,还打算劫财劫色。
那是沈思第一次对真人开枪。
虽然曾经练习过无数次的射击,但当子弹打在真人的身上,沈思还是受到了不小的震撼。
她第一枪没有下狠心,只打中了对方的小腿。
对方被惹怒,疯了一样要杀了沈思。
为了自保,沈思只好又开了三枪。
把对方的另外一条腿和两只手都废了,见他嚷嚷着要手下收拾自己,沈思无奈,又对着他的命根子来了一枪。
这方法果然有效。
那个男人疼得如同一直煮熟的虾,只顾着‘唉哟’‘唉哟’的惨叫,根本顾不上沈思。
男人的小弟们也全都瑟瑟发抖,全都捂着自己的裤裆,没有一个人敢动手对付沈思。
沈思让他们把药材拿来交易。
那些小弟却说要认她做老大。
如果没记错的话,猎豹就是第一个提议的人。
想到这,沈思当即看了猎豹一眼。
猎豹也想到了当初的事,当即下身一凉,后背一颤,下意识夹起了两腿,顺着沈思的话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