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你放跑的。
“你来的正好。”魔王突然说:“这两个图案,你觉得像么?”
他把一卷书反过来,向芙蕾展示,另一只手捏住一张厕纸,上面的图案以血画就。
芙蕾走近,细看。
她颔首:“像。这是什么书?”
“失传的古代秘法,起码能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林湘在学校学东方道法,我叫人在人类大陆收集此类书籍,能找到的,都运了回来。”
魔王放下书,叹了声:“果然如此啊——”
听起来怪失望的。
芙蕾询问:“果然怎样?”
“那只小怪物——”
“那是您众所周知的离异前妻。”
“那只小怪物。”魔王坚持,“她应该是女道士。”
芙蕾皱眉:“那是什么?”
魔王笑了笑,没什么情绪的陈述:“古籍记载,几千年前,东陆曾有这一类人存在,不会魔法,却能击杀恶魔,除灭恶灵。他们自称是道士,以降妖除魔、捉鬼怪为己任……难怪那么嫌弃我。”
他没有心脏,非死非生,是鬼怪又是恶魔,能不嫌弃吗?
审问她的时候,她说要征服他。
征服,降服,也许就是一个意思。
他心情惨淡。
“芙蕾。”
“在,尽管吩咐。”
“……修修吧。”魔王抬起头,望向天花板,自言自语:“房子总是漏水,住久了会得风湿病。”
余斯几天后才发现林湘回来了,人在落日小镇。
这些日子,他专注学习,手机都戒的差不多了,只为十年寒窗苦练,一夕报仇雪恨。
突然有一天,女佣告诉他:“少爷,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好像从永夜森林回来了。”
是的,林湘回来了。
于是,次日一早,余局长出门前,便见到他那傻儿子意气风发地冲下楼梯,身后跟着好几名家仆。
“来人!”余斯大喝,“我的法拉利车队呢?准备,我要去落日小镇接林湘回家!”
余局长问:“那小姑娘回来了?”
余斯把手机丢给他,叉腰大笑,又骄傲又兴奋:“我心爱的女子又活了!她比以前更性感了。我就知道,她不是一般的世俗女子,她是上天派给我的妻子。”
余局长看着手机:“她穿的精灵族的衣服。”
余斯说:“可能被精灵救了吧。”
余局长摇头:“这年头,精灵才不管人类的闲事。”
“你怎么知道?”余斯瞪他,“你又没进过永夜森林——不跟你说了,浪费我的宝贵时间。车队准备好了没?”
余局长凉凉道:“她远行归来,一定带了行李,你的跑车队能装多少东西?”
余斯双手一拍:“对,你说的有理。不要跑车队,来人,我的劳斯莱斯车队,快去准备!”
“你这帖子说南部之光在夕照口岸……湛南在。”余局长说,“你去干什么?你比的上人家吗?”
余斯冷哼:“怎么比不上?他比我高,我比他帅,他比我厉害,我比他有钱,他有名气,我有爹妈,我与湛南平分秋色,不对,我远胜于他——行了你别挡我路,我赶时间!”
连续三天夜里拉灯放纵,到了第四天,湛南早上办理完工作上的交接事宜,中午回来,抱着女朋友温存,温香软玉在怀,难免过火,本想拉起窗帘将错就错,不料女朋友坚定地推开他。
林湘说:“十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