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平静淡漠到洒脱,曾畏忽然感觉眼前人极为陌生,越发好奇亭析究竟经历过什么,才会由天真单纯的小男孩儿变成如今断线的风筝。
“进去吧,别喂蚊子了。”亭析拍拍手边的蚊虫,白皙的手臂小腿被蚊子叮了不少包。
“赶快喷点花露水。”曾畏皮糙肉厚,十分惊讶亭析被蚊子咬得那么惨。
两人一进院子,郁临莘便快步上前,脸色阴沉,刚要开口,突然瞧见亭析手臂上的蚊子包,“你自己爱招蚊子忘记了吗?大晚上看什么花花草草,看得见吗?”
语气略凶,拉着亭析往里走,涂花露水的动作却耐心温柔。
温暖的灯光笼罩两人,仿佛开辟出一个小小的仅属于他们俩的空间,曾畏注视着这一幕,突然福至心灵。
艹!他说郁临莘看他的眼神怎么凶神恶煞。
原来郁临莘喜欢亭析!
曾畏宛如发现新大陆一般,急需一个人诉说,转头打量一圈,每个人各自做各自的事,貌似谁也没察觉到屋内二人。
亏他们还是常驻嘉宾呢,长时间近距离住一起都没发现。曾畏生出一种莫名的优越感,深藏功与名地找地儿坐下,处理白天的工作。
另一边,郁临莘碎碎念,念着念着没声儿了。
亭析抬头,“你心情不好?”
郁临莘阴阳怪气地说:“我以为我满脸笑容呢。”
“你说话正常点。”亭析并非什么好脾气的人。
郁临莘深呼吸一口气,沉默涂完花露水,转身洗手,没再开口。
亭析搞不懂他气什么,而且他们俩普通同事关系而已,自己没义务安慰他。
真把自己当他男朋友了。
亭析心想,我已经拒绝复合,顶多算暧昧罢了,哪怕实打实的睡了,也不过是炮-友,没必要太在乎郁临莘的感受,更没必要稍有风吹草动就主动关心郁临莘,如果一直这样,和谈恋爱有什么区别,如果谈恋爱,又要体验一次撕心裂肺,皮-肉剥离的痛楚。
他攥紧拳头,掌心掐出指甲印。
倘若没有过度的欢喜,便不会有极度的悲伤。①
保持现状最好。
当他一无所有时,他无惧无畏,可当他重新拥有郁临莘的怀抱时,他却无比害怕,过度的贪婪,会令他失去再看郁临莘一眼的机会。
晚上曾畏住隔壁客房,亭析过去探望他,“凑合着住吧,明天回去睡你的大床。”
“拜托,我出差工作时,住过野外好吧,说得我很娇气似的。”曾畏得正一正自己在亭析心中的形象。
“好吧,缺什么告诉我,我住隔壁。”亭析指了指旁边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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