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厨房秤称量过了,230g~245g之间,差不多两个就快一斤了。”
市面上所有的草莓品种,盛慈都吃过了。
她的确是个草莓控,尤其爱吃r国某地的草莓,有按单颗卖的,折合rb几十到上百不等,也有按盒卖的,几百到上千不等。
浆果类水果即便包装再如何小心,在运输上都不占优势,所以盛慈每年都要飞到当地,大吃特吃,吃过瘾了才能回来。
就算在国内,她也会专门飞到盛产草莓地方,呆足草莓的成熟期。
“这是新品种?”果香好浓郁啊!
“不清楚。”盛乙一问三不知。
盛慈咬住手中的superbig级的草莓,馥郁香甜的草莓味在口中爆开,令她瞬间瞪大的双眼。
!!
也太好吃了吧!
什么神仙草莓,居然吃出了儿时的味道?
她这些年吃草莓用掉的那些钱,白花了吧?盛慈有点怀疑人生。
“不合五小姐口味么?”盛乙有点忐忑。
实在是这位口味太过刁钻了,尤其表现在草莓这一块上。
早些年,盛老爷子请专人在盛家老宅后面培育了各种品种的草莓,精心呵护,却也不见她吃了多少,大多时咬个草莓尖尖,草莓屁股都不吃。
每年依然还是会往别的地方跑,反正一年中起码有半年的时间,不是在吃草莓,就是在去吃草莓的路上。
另外半年时间,就是追着赫连喆跑。
盛乙都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对草莓这么执着,他怀疑盛慈上辈子就是个草莓!
所以马修斯榨果汁时,他才特意叮嘱马修斯往里面放点草莓,就怕盛慈不喜欢喝。
然而他哪里知道,盛慈原本没对鲜榨果汁有多高的要求。
反正,她大多数水果都吃。
不过独独最爱草莓,草莓糖不行,草莓汁也不行。
只有草莓,才行。
所以喝出果汁中有草莓,才引起了盛慈的主意。
“没有不合口味,太合了!太太合了!!”她大口大口的将一个比苹果和橙子还大的草莓吃掉,果断又拿起第二个草莓。
用行动来告诉盛乙,是他多想了。
盛乙见她连吃相都不顾了,也就放心了。
“五小姐,您慢点吃,冰箱里还有,很多呢。”
“啊呜啊呜,再洗几个。”
“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