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高兴就随她去。
野孩子迟早会玩累的。
确实。
但喜漫觉得,这是她这几年以来精力最充沛的一次,她甚至觉得生命的源泉正在她的身体里狂涌生长,她好像又重新长出了血肉。
她要堆雪人,林向珩进到屋
里给她带了一根胡萝卜,出来的时候,他看到她正在地上写他的名字。()
幼稚的小孩子就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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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漫愿意当一个幼稚的孩子。
她一笔一划写下林向珩的名字,然后,在他的名字旁边,画了一颗小小的,正在跳动的爱心。
她说她刚才在雪地许了一个愿望。
林向珩:“能说吗?”
喜漫笑了起来,她说能啊能啊,当然能啊。
“我希望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前面还可以看雾凇。
树木低垂,行走在雾凇下,喜漫的眼里倒映着美景,她边走边看,停停看看,到最后终于累了,开始小喘着气了,林向珩俯身,背她回家。
她手臂圈着他的脖子,把被风吹得冷冰冰的脸颊贴在他脖子上,他没有反应,于是喜漫又往近挨了挨,她问他:“你是什么时候买的这里?”
林向珩:“前年。”
喜漫留下的那本日记本,他来来回回翻了很多次,他记得里面她写下的每一句话,于是从创业开始,他所有的钱就被分成了三份。
一份用来项目研究,一份存起来买房子,还有很小一部分,是留在他的另外的一个账户中。
喜漫声音发闷,“我就说还是当老板挣钱,我打工打上几十年都买不上这样一栋房子。”
可她也没有当老板的本事。
不然谁不愿意自己做自己的主呢。
林向珩:“那你给我打工岂不是不值当?”
喜漫笑了笑,说:“其实之前一直特别庆幸,我能在衡森有这样一份工作,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看着工资卡的余额傻笑了一晚上,我知道我好没用啊,第一次挣到这么多钱。”
靠自己努力挣到的钱再苦都是值得的,她很享受付出劳动从而获得自己的价值,她也希望以后可以可以获得更多更多。
林向珩听她在耳边说,他点头,“那你以后一定要好好打工。”
喜漫很重的点头。
“林向珩,我知道你很有钱,这里也很漂亮,我以后春夏秋冬都愿意常常来,可其实我还是想自己买房的。”
房子是一种安全感,是任何东西都比拟不了的。
在她的故土,她希望有属于她自己的落脚地。
哪怕它再小,她也会希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