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夫妇十分遵守信用,午后便带着阿萨思去了小镇。乔纳森将生牛乳送去面包店,玛莎则带着她进入影音店。
阿萨思戴着墨镜,好奇又专注地挑起了录像带。她没有刻意关注玛莎的情况,但她的五感时不时地守着她。
路过的人提着菜篮、背包、食物,她不会在意。可当配枪的小镇警察巡逻时,她会投以眼神,直到他们离开玛莎身边。
“肯特太太,那位跟你一起来的女孩发色真是酷炫,她是在哪儿染的?棒极了!”
人们惊讶于阿萨思的银发,但不会觉得反常。毕竟嬉皮士文化始于60年代,潮流推动着年轻人染发斗舞穿鼻环,什么离谱的发色和穿搭没有过,只是银发,不用大惊小怪。但真是漂亮啊,浓密顺直,在阳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
玛莎面不改色:“她之前在哥谭。”
人们脸色一变。
她打赌他们不会去哥谭求证,为求逼真,玛莎还压低了声音:“你们明白的,上过大新闻的那个小丑,发型和发色更夸张更有个性——可见,哥谭的发廊在染发技术上确实出色!”
他们没再问了,话题转到了两人的关系上。
这话题委实有点缺乏边界感,让玛莎不喜。可她知道,阿萨思的身份必须过明路,必须让人知,也必须进社群,不然会影响她的学习、交友和自由。
玛莎:“她将是我的女儿。”
阿萨思垂眸,她挑完了。没选任何电影,只是拿了一卷太极和一卷咏春的教学录像,没了。
她很自然地走到玛莎身边,像个正常人一样说话:“妈妈,我挑好了。”
玛莎一愣,缓了半天后她低头一看:“就这些?”
“够用了。”她只讲究实用性。
玛莎结账,挥别熟人。阿萨思循着乔纳森的气息过去汇合,可走出很远,她依然能感知到人类停留在她身上的目光。
等车子驶出小镇,四下无人,阿萨思这才问道:“是我的伪装不到位吗?”
肯特夫妇不解:“嗯?”
“那些人,他们一直盯着我,是我哪里表现得不像人类吗?”可她复盘她的每一步,没觉得哪里不对。
玛莎笑道:“不,你误会了。不是你不像人,而你是太像人,还拥有格外出色的外形——欣赏美丽的人,是人的本性。”
乔纳森颔首:“斯莫维奇只是一个小镇,虽然人口众多,但很少出现顶尖的外貌。”
“你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人都认识‘肯特’吗?”乔纳森笑出声,“因为克拉克的外形很帅气,所以我们在小镇上有不少‘朋友’。”
眼下又来一个阿萨思,乔纳森可以预见,他们一家的人缘还会更好一点。
阿萨思:……
她并不这么认为。
肯特一家受欢迎,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品性,绝非克拉克的外形。毕竟,她不太理解克拉克帅在哪儿?他连鳞片都没有。
下午四点,与人类审美差了几个银河系的阿萨思回了家,在玛莎的指导下学会了播放录像带,并根据视频教学模仿起来。
只能说,她在干架这方面真是天赋异禀,不论是咏春还是太极,都是看一遍仿一遍就记住了动作,接下来只剩细节上的纠错。
五点,克拉克回到家,身上沾了泥巴和猫的味道。
“我在下水道捞出了一只幼猫,那层‘人孔盖’被我拔出了水泥地……希望不会给你们惹麻烦。”
乔纳森耸肩:“这个麻烦可比你从河里推起一整辆校车小多了。对了,那只小猫呢?”
克拉克:“皮特很喜欢,他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