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我要给今晚的女伴摘一车玫瑰,不知道农场的主人愿意帮忙吗?”
阿萨思:“你对我的农场很了解。”
布鲁斯:“我在肯特农场收了十年玫瑰,最近,我有意将收购价提升到20美元一支。”
阿萨思:“乐意之至。”
哥谭的夜,蝙蝠的黑,可只要点燃美金,再黑的蝙蝠也充满了光明。
这算是阿萨思与布鲁斯的第二次会面,比起第一次的生硬与戒备,这一次,布鲁斯“凭亿近人”,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没有龙不喜欢金币,而布鲁斯几乎等于金币的化身。
*
不出所料,布鲁斯驱车赶往堪萨斯州,亲自为女伴带回一车玫瑰的事上了报纸。
如此一来,假如他再更换女伴,不为下一任跑一趟堪萨斯州就说不过去了。人人都觉得布鲁斯是作茧自缚,可只有他知道,有些事需要他亲自去验证。
就像这次,不到现场,他怎么知道龙是喜欢钱的呢?
蝙蝠洞。
阿福路过伏案的布鲁斯身边,把他之前送出的手表放在他身边:“有个缺钱的学生低价卖了它,被我收了回来。”
“我注意到,那个学生拿着这笔钱购入了凯夫拉纤维,他会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战服。”
布鲁斯看向表,记起了巴里的样貌:“你的意思是……”
阿福:“隐瞒身份没有意思,你的‘同类’还没学会购物后进行扫尾的本事,你可以教教他。”
布鲁斯不语,只是先把巴里列入观察计划中。
*
内达华州,拉斯维加斯以北,51区。
卢瑟贡献出自己的鲜血与氪星细胞相融合,而后将一大块跳动的“活肉”放入特制的设备之中,给予它发育生长的环境。
他以为实验不会一次成功,或许需要他多贡献几次鲜血,可他没想到,氪星人与人类的基因不仅能完美结合,还有进一步进化的趋势,着实是意外之喜。
看来,人类不是不能造神,而神也不是天然凌驾于人类之上。
等人掌握了神的力量,世界是谁说了算还未可知。
卢瑟:“制造你,能伤到那头龙吗?”
实际上,比起氪星人,他更想要龙的基因。
作者有话要说
PS:想写点土狗剧情结果把我卡成一只狗,今天有点不在状态==
PS:布鲁斯多有钱请具体参考电影,他去哪儿都是整座整座买,不是买酒吧就是买饭店,还买银。行,文里真的给他省钱了,一出门只花这么点,阿福看了都要夸他一句勤俭持家哈哈哈!
PS:感谢大家的营养液和雷,爱你们么么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