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锅摆好,很快就冒出了热气,高媛媛摘下帽子,额头有了点汗液,用纸巾擦了擦汗,服务员这时把小料端了过来。
二人很是默契,只弄了麻酱,别的连葱花都没放。
高媛媛是个京都大妞,从小就是这么吃的,她抬头询问,“我都没问过你,你是哪里人啊?”
“看面相看不出吗?都这么明显了。”
高媛媛都被逗乐了,“这我怎么能看得出来啊,你脸上有写是哪里人嘛?”
“想听玩尬的还是听真话?”
“嗯。。。。。。”高媛媛想了想,“那听听玩尬的?”
“我这脸上不写了么,你的人啊,四舍五入我也京都户口了。”
纵然是事先知道很尬,高媛媛还是噗呲一笑,“你还是说真话吧!”
“黄土高坡。”
“一点都听不出你口音唉?”高媛媛惊讶道。
“嗯。。。。。。还好吧,我要是张口说话有口音的话,还怎么上北电。”
“倒也是。。。。。。”
这天就没有聊不完的,两个人其实互相也谈不上多熟多了解,又扯了一会后,气氛进入平稳期。
“可以涮肉了!”
“嗯嗯!”
两人准备开动,服务员端两个盘子过来。
一个盘子里放着两大块红烧肉,另一个盘子里是肉夹馍。
“唉?”高媛媛很诧异的看看服务员,“我们点这个了吗?”
“没有,我请后厨加热的,咋样?我输了赢了?”
高媛媛满脸的吃惊和意外,她万万没想到方宇完全没套路,就是单纯找后厨热个菜?她还以为是。。。。。。
拿起筷子,在红烧肉上撕下了一块儿,这肉很是软烂,一看就知道做了很久。
穷讲究的人,就没有去饭店现点红烧肉的,因为这菜急不得,必须要提前两天开始准备,要么预约了,要么这饭店就是专门卖红烧肉的,普通的饭馆里是吃不到口感最佳的高品质红烧肉的。
这一筷子下去,将肉送到嘴边,她轻咬一口~红烧肉在口中化开。。。。。。
喜欢吃这口的人,会非常喜欢吃,不喜欢的,那就纯纯觉着腻,看表情,高媛媛显然是喜欢吃的。
方宇前世没追过女人,活了一辈子也是个单身贵族,但也知道要投其所好,并且要让对方知道自己用了心,如果他送个花,送个小礼物给已经在广告界崭露头角,见多了是是非非的高媛媛,那必然没个什么好结果。
高媛媛他了解的虽然不算多,可是也听过她喜欢吃红烧肉和肉夹馍,看表情,就知道这来回车费加上食物的一百多花销算是用对了地方。
“感觉在哪里吃过。。。。。。”高媛媛有些纳闷,“你在哪里买的?北电食堂还有这个吗?”
“嘿嘿,我从南锣鼓巷回来的。”
“南锣鼓巷?”高媛媛当然知道南锣鼓巷有什么吃食,“你专程去那么远给我买这个吗?”
“怎么可能,我是那样纯情的小男生吗?只是恰好下班早,没地方去,就去溜达了一圈而已。”
“不信!你是不是认识我朋友啊?怎么会知道我喜欢吃红烧肉的?还有肉夹馍。。。。。。”高媛媛拿起肉夹馍,吃了一口虽然说没有红烧肉那么的喜爱,可也算得上是一个惊喜了。
“不认识,一个都不认识,但你脸上不写了吗?”
“我脸上?写什么了?”高媛媛皱眉道。
“我见你第一眼我就看到了啊,周芷若,爱吃红烧肉,和。。。。。。。”
“和什么?”高媛媛歪头。
“天机不可泄露!别问了!”方宇用公筷给高媛媛夹了肉,“快吃,这都煮老了。”
“你这个人精!把煮老了的给我,自己重新下嫩的是吧!”
“你太聪明了,这都骗不到你。”方宇嘿嘿一笑,给自己也夹了老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