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扬恍然,默不作声沈淮川出去了。
依照护士的嘱咐在采血室里坐好,夏树撸起袖子露出臂弯,看着护士做准备工作。
橡皮筋绑在手臂上,碘酒拭在皮肤上是种很舒服的清凉。
抽血的针头比一般的针头要粗些。
夏树从没献过血,难免会有些紧张。针头缓缓抵在她臂腕的血管上,她咬唇微微偏头闭上眼。
针尖刺透皮肤的一瞬的确有些疼。
但可以忍受。
一切弄好,护士嘱咐:“好了,记得保持好这样一松一握,我先去那边忙,好了叫我。”
她点点头。
绯红色的液体顺着透明管静静流,夏树静静盯着血袋里的血液,思绪空空又莫名胡想许多。
想起阿珩。
想起方才眼前漫天的红色,想起他捂住她眼睛时指尖的颤抖与温度,想起他那句“不要看不要哭”,想起方才他的姑姑愤怒的斥骂。
想起……阿珩曾为她献过血的。
说起来觉得可笑。爸爸和爷爷因为担忧她的血型而将阿珩接到她身旁,可实际上,人一生需要被献血的机会又有多少呢?
他在她身边待了十年。十年,听起来很漫长,可均算下来也不过整个人生的七分之一,她却屡次让他流血受伤。
是初中时候了。那一年她吃坏了东西,导致阑尾炎急性发作,手术室送的急,因为她血型太特殊,也需要备血。
那时他年纪也不大,不符合献血标准。但是没办法,青城市太小,要马上找到一个同她一样的血型的成年人也太难了,于是他执拗站出来,拽着献血室医生的白大褂不肯走。
她醒的时候,他就在她床边守着。
八月炎夏,他穿了件白色的长袖t恤,冷白的脸色比衣裳更白。
她问他疼不疼,他说:“不疼。嗯……针扎进去的时候有些疼,之后就不疼了。”
于是她有点心疼又抱歉地眨眼睛,小指轻轻勾他的指尖,“抱歉呀阿珩,对不起,以后我再也不乱吃东西了。”
也是后来她参加了工作,偶然一
次路过血站,听有人说:“其实献血最疼的不是被抽血的时候,是抽血后。胳膊会好留淤血的,而且手臂又沉又重,一碰就疼,好久都好不了。”
也是那时她才后知后觉地回忆起,那个炎夏少年苍白的面颊与长袖。他在遮掩着什么,又在默默守护着什么。
有些疼,从来都不是一瞬间的。
或许在到来的时候还无知无觉,然后随着时间的沉淀,会越来越疼,疼到受不了。
血袋里的血液
愈积愈多,夏树手掌有频率的一握一握,一点都不疼。
眼眶里有眼泪往下掉。
原来流血是这样的滋味。
当她完全站在他的处境上时,她才终于能够理解,他的疼痛和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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