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根剑骨内蛰浅的霸王剑气,便从李长歌的胸膛奔雷一般被刹那吸出,附在剑上——
荒域中央,雷光如重锤砸落。
时间变得极为缓慢。
荒域土石迸飞——
奔雷,狂风,骤雨,飞沙走石。
直到一声剑鸣响彻天地间。
那一剑之后,再无风雷。,!
“他曾经试过进入留仙碑,可依旧无果。”
“与其在悔恨之中渡过,不如选择了断”魏奇顿了顿,声音低沉:“若是没有了那位霸王赐下的剑骨,他便不会是一位‘剑仙’。而他,似乎也一直并不想当这么一位剑仙。如果有的选,他宁愿做一位棋秤之士,老死病死,不过甲子,而不是自锁静室,只能选择百年又百年,直到修为枯死,实在是一种煎熬。”
“可活得久,其实并不是一件坏事。”
魏奇抿紧嘴唇,憋了片刻,轻声感慨:“至少现在,他可以还债了。”
赵淳风眯起眼,两鬓白发被风吹动,狂舞。
他望向远天的雷云,猩红如血。
想到了大王当年破劫的景象。
八九天劫,一剑破开。
在一旁奉剑的他,当年只是稚嫩童子,依稀记得当年看到天上仙人探出头颅,居然也不敢多言一句。
赵淳风满腹感慨,不知何时何日,能够如大王一样?
直到大王那次临行之前,留了一根剑骨给自己。
而自己鬼迷心窍,真的将这根骨头,揉入了身子里。
那是大王的骨。
是大王登天一战的筹码啊!
赵淳风泪流满面。
若是当日自己没有犯傻,大王多了一根骨头,结局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苍穹的那一端,现在应是楚字大旗依旧飘摇!
老人仰面,举起两根剑骨,声音嘶哑。
他已来到了荒域,脚踩剑潮,出山之时喊的那一声大王,便随他一起来至荒域。
所有人抬起头来,微惘看着这位老人,驭剑潮,一下子撞入雷光之中。
七九天劫,何其壮哉?
赵淳风掠到了意识已经模糊的李长歌身旁。
他眯起眼,打量着这位身负剑骨,却硬生生剖开舍去的年轻剑胚。
赵淳风微微俯首,看见了那柄下坠的因果,那柄古朴长剑,剑身周遭纷飞的无形丝线,沾染的风雪,便犹如碎裂的镜器,倒映一般在他眸子里流水而过。
叩师。
剖骨。
一刀。
两断。
前因后果,一目了然。
老人笑了一声:“是个好胚子。”
他一手举起那根鲜血淋漓的剑骨,缓缓将其插入李长歌的胸膛之中。
李长歌模糊之中,听到老人说道:“你的恩已还了师父,我的这根骨头就收下,以后陪我伴在大王身边,算是还我救你一命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