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倩在附近一家小饭店找了一个帮厨的工作,一个月三百五十块钱。
虽然不多,但是一天三餐都在小饭店吃,住在张师傅家里也不要付房租。
这些钱,她就可以全部攒下了。
她不出去玩,也不买新衣服,在饭店干了半年,万倩攒下了两千五百块钱。
看着这些钱,万倩激动的流下了眼泪。
“万倩,你终于能赚钱养活自己了。”
一张张毛票就是最好的证明。
万倩看着自己不再细嫩的手,心里却是那么的高兴。
她想赚更多的钱,然后拿回去给小宝治病。
小宝毕竟是她亲生的,即便对孙宝没有感情,可儿子跟她是心连着心的。
想到自己冲动之下丢下儿子跟着人私奔,万倩恨不得抽自己耳光。
她从前也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孩。
她为了弟弟能结婚,不惜和没有感情的孙宝结婚。
她从不爱慕虚荣,只是她怎么就变成被人耻笑的女人了呢?
或许是因为钱被偷的缘故?
那是到帝都一年多,万倩省吃俭用攒了五千块钱却被偷了。
当时的万倩完全傻掉了。
她没有存银行,钱就放在家里,平时她不在家房门都会上锁。
警察来的时候,看到房门没有撬的痕迹,但是后窗是开着的。
警察判断小偷是从后窗进来的,敲开了柜子拿走了钱。
这里是城郊,住的人都比较杂,大多都是外地人,流动性大。
很多人没有在当地登记,居委会也没有这些人的信息。
经过走访,也没有排查到可疑人员。
警察将重点放在了排查周边村镇的那些无业游民身上。
有前科的人都查了,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们干的。
警察又判断可能是流窜犯干的,得手后就跑了,这就不好找了。
案子此后就搁置了,后来万倩也不抱希望了,丢了只能自认倒霉了。
这些钱可是她辛苦攒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