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把这件事赋予什么意义,本质就是男欢女爱。但如果一定要有什么意义,这件事对我来说,不是男欢女爱,是男爱女也爱。”
“既然选择在一起,就要爱得酣畅淋漓,爱得轰轰烈烈,爱到白发苍苍半身入土时回忆起来还会心动。”
讲到这他的目光变得幽深起来,因为他提及了那个他从来没触碰过的字眼:爱。
讲出口的时候他不假思索,但是讲完之后他却怔愣了一下。
他很确定他喜欢孟菱,并且是很深很深的喜欢,可是爱……他仍然不太明白,什么是爱,却下意识把爱脱口而出。
他没来得及细想。
因为孟菱已经做出她的决定——她仗着酒胆,手臂环上他的腰,声音细若蚊蚋:“那你要轻点。”
这一句话就像一把火,把陈遂所有的想法都烧得消失殆尽。他大脑一片空白,只有出于身体本能的欲望烧不尽,吹又生。
他跪在床沿,居高临下看着她,开始脱掉她的衣裳。
外套,吊带,短裙。
他眼神晦暗,盯着她白色的蕾丝内衣,和将腿部曲线勾勒的完美的黑丝。
“我真不舍得要你,但我早晚得要了你。”
他抬手脱掉上衣,甚至紧跟着压了上来,然后开始吻她。
温热的,独属于男性的气息烫在肌肤上。
孟菱感觉每一寸肌理都发麻。
他边吻边脱衣服。
很快赤裸相对,再对视,他眼眸中竟沉浮着细碎的痛苦:“孟菱,我太脏了,用你的清水给我洗身吧。”
我很少后悔,可现在我后悔了。
我应该把一切都留给你,包括第一次暧昧,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
我太脏了。
配不上这么干净的你。
既然我有我的浑浊,你有你的清澈,就用你的清水来给我洗身吧。
后来灯光变得昏暗,声音也不再具体,他投入其中,就如写作时的入定。
一场欢爱,就是一次书写。
开始的时候,他还对她,反复斟酌。
就像写一段句子,迟迟不敢下笔。
后来情动掩盖理智,他开始不管不顾在她身体上勾勒横平竖直。
沙沙的笔触声,是她的喘息。亲吻就像辞藻中运用的比喻,触摸是恰到好处的标点符号。他的挺动力透纸背,她的迎接行云流水。
这篇文章命名为雨。
她的大雨滂沱而至,终于将他洗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