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学他们家,就是个学人精!
刘运安才不管别人怎么想,他只想能赚钱就行,有过第一次的成功,那就没道理第二次不成功。
两边除了店名不一样,其他都不一样。
又挨得近,导致第一次来的很多顾客一时间都以为两家是同一个老板。
奇怪开了分店,为什么开在对面。
经过再三解释后,他们才明白原来不是一个老板。
店里,林卫平操控着一切,对于刘运安的行为不耻,但又没办法。
法律又没规定不能这么做。
他跟林美凤刚说完,林佳抬头突然道:“谁说的,法律是不允许的。”
她怎么忘了呢?!
上辈子在网上就看过许多件这种案例。
什么某大牌火锅店或者糖果店被模仿抄袭,然后告到法院,让抄袭者赔了一大笔钱。
并且通知不能再继续经营下去。
但前提是产品属于知名商品。
这样它特有的名称、包装、还有店内的装潢都可以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林佳捏着下巴沉思,还有个很重要的点,她不确定这个法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现在出这个政策了嘛。
林美凤亮着眼睛嗖的一下跑到林佳面前,“真的假的,法律不允许吗?”
“那可太好了!”她握紧拳头,眼眯了眯咬着牙齿道:“我们这就去告他。”
“法院怎么走,咱现在就去。”
急急忙忙的,早就看那对母子不爽很久了,现在知道能办了对方,林美凤兴奋的不得了。
“妈妈妈,”林卫平连声拦住,“别急别急。”
“能不急吗?!”林美凤大声呵斥。
别人都骑到头上了,没看到生意被抢了那么多嘛,还不急?
新店刚开业,得稳固安排好一切,不能得不偿失。
林佳:“对啊,奶。”
“我们慢慢来,让他们再逍遥一阵子,到时候更惨不是很好嘛。”
这句话说出来,怎么这么像大反派才会说的话……
林佳内心摇晃着脑袋,觉得是写第三本小说写魔怔了。
小说里的男主是个病娇,他爱女主,愿意默默为女主扫清一切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