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草原之上人生地不熟,确实是危险万分,朱标也心知肚明,可是这些日子的横冲直撞,确实让朱标收获良多,也从最开始的怒火中烧,变得平静下来,荒野大师怎么?皇太子又怎么了?不能迷路吗?现代人拿着GPS都可能迷路,自己差什么?迷路了,找到不就得了……
“哎……”
“总在草原上横冲直撞也不是个办法啊……”
朱标口中喃喃道。
朱标自己也承认,这些日子他过得很快乐,在草原上,饿了就抢部落,自然有肥羊女人,渴了还是抢部落,自然有清水女人,想睡觉了,当然还是抢部落,自然有女人和毡房,
朱标虽然洁身自好,但是这抢东西终归还是快乐的,也算是草原上苦闷生活的一种调剂…
但总这么疯玩儿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朱标这几天已经认真在想脱困之法了,之前他在屠宰一个小部落的时候,就听见里面的人说过,说大部落会在长城边上杀死一头刚出生的小牛,等到秋天要去中原打草谷的时候,放出母牛,母牛自然就会把他们带到长城边,无论多远,方向都一定准确。
这种方法倒还是真让朱标眼前一亮,他在穿越之前就听说过,这成吉思汗的陵墓,就是用这种方法隐藏,属于草原上独特的黑科技,可是这大部落哪里去找?就要看他手下的兄弟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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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老二出去多久了?”
朱标毫无形象的坐在草原上,一手拿着牛肉干,一手拿着马奶酒。
曹炳也是在一旁大嚼大啃,含含糊糊的说道,“出去有两三盏茶的时辰了,应该走不了太远,到了看不到大旗的地方,他们就会自己回来……”
这种方法是朱标摸索出来的,草原上防止走散最好的方法,竖起大旗,轮流派人出去探路,晚上就放烟花,反正放完了会合就跑,也不怕被别人看见。
不一会儿的功夫,汤軏就带着数百铁骑飞奔而回,气喘吁吁的说道,“禀殿下,正前方发现一个千人部落!很不对劲,部落当中大多数都是青壮,老幼极少……”
朱标一听就来了精神,他心知肚明,这种队伍在茫茫草原上,要不就是在运送着极其罕见的宝物,要不就是在运送极其重要的人,而且这些人都是草原中顶尖的勇士,带着他们走到长城边上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告诉儿郎们原地休息!天黑了再摸上去!”
朱标的脸上透露着几丝杀气,显然这些日子没少做这种勾当。
天色渐渐变黑,草原上也渐渐刮起了冷风,和煦的阳光也终于消失不见。
朱标挥了挥手,曹炳顿时展颜一笑,漆黑的夜空中,亮起了一排白森森的牙齿。
“滋啦!”
随着刺耳的金属摩擦声,雪亮的刚刀拔出,注定今天晚上不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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