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五个人,在街上游荡,紧张的察觉着四周的动静。
他们很狼狈,而且很疲倦。
张运躲在一辆汽车后面,一边注意着背后,一边观察着他们。
这个幸存者小队所前进的方向,是一家医院。
咣!
一声闷响,小队的领袖手持一把铁棍,敲倒了一头丧尸。
红色飞溅,染红了他们的衣服。
“杰哥,这里很危险啊!”说话的人,手里一把砍刀,胳膊上还有纹身。
很是社会。
阿杰是个平头,穿着黑色的夹克,但目光却是阴森的。
几个月过去了,他们的手里也积累了很多头丧尸的尸命。
所以每次上街,他们练就了互相之间成熟的配合机制。
两个人看着后方,两个人看着左右,阿杰盯着前方。
这种前进的方式很慢,但极为安全。
阿杰没有说话,咬着牙,脸色凝重的前进着……
去医院,是想救人,阿杰的亲弟弟,今年才16,发了高烧,躺在他们的庇护所里。
他们手里没有药品。
而距离庇护所最近的医院,就在前面。
他们很少来这,因为这里资源很少,只有一家医院而已。
但阿杰逼着他们来,大伙也不能眼睁睁看着阿杰的弟弟病死。
张运看了一眼,等他们走远后,就准备办自己的事。
以他的经验来看,在城市里,越大的地方,越危险。
像是医院、学校、游乐园之类的地方,丧尸巨多。
城市本身就是个大熔炉,丧尸可能从任何一个地方咬你一口。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末世后几年,所有人都往乡村和野地里跑的原因。
这几个家伙去医院,凶多吉少。
正要挪动身子,突然听到一声尖叫。
“啊啊啊……”
刚才那位手里拿砍刀的哥们儿,当场就被一头从黑暗中扑出来的丧尸咬到了。
阿杰大惊失色,一棍子把丧尸敲倒。
然而,那哥们儿已经哭了,肩膀上有一个血口。
“我……我没救了,哥几个……保重……”他眼睛里有泪水,哗哗的。
阿杰很气,又很愧疚。
要不是他逼着大伙出来,这哥们儿也不会沦落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