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东西,当然是王生用‘钢笔’写的了。
作为后世人,虽然会用毛笔,也写得一手好字,但抄书这种东西,要写的东西太多,若是写毛笔字,一页纸,若是能塞下一百个字,那就是顶天的了。
况且横竖撇捺钩,用毛笔书写实在是太慢,于是王生便借用了外国的羽毛笔来充当‘钢笔’。
至于王生为何不造出真的钢笔出来,那原因也很简单。
造不出来。
钢笔虽小,但也是需要一些工业技术的,譬如笔尖那部分,以现在的炼铁技术,是满足不了王生的。
退而求其次,便用羽毛笔替代了。
之所以用羽毛笔替代,自然是因为羽毛笔材料易得。
许多大鸟的羽毛都很适合拿来做笔,只要够长够硬。
王生取的是鹅毛做笔。
不仅材料易得,加工过程也极为简便。
首先清理掉羽毛根部常带的鳞片和皮肤组织,适量刮除妨碍书写的羽毛,同时用牙签清理羽毛管内部,确保畅通。
接着再用热砂硬化笔杆,将裸露部分插进充满沙子的铁锅里加热一刻钟,高温状态,冷却后取出,笔杆颜色变为不透明。
最后再削出后世钢笔一般的笔尖。
制作羽毛笔的过程就完成了。
这其中的过程,便是王生这种非手艺人都能完成,端是简单。
“广元侯又写出一段出来了?”
王惠风轻轻点头。
“也不知道似广元侯这般人,如何能写出如此有趣的文赋出来。”
她前面几次见到王生,只觉得王生却是聪明,却十分谨慎。
原以为与那些大儒是一般,沉稳,固执。
但见了广元侯写的诗赋与这红楼梦的故事,王惠风对王生的印象又有所改观了。
这个广元侯,恐怕与外面看起来的不一般。
之前也没有听过这人的名号,只是短短一年不到,便如此出名。
恐怕也是如同卧龙凤雏一般的人物罢。
王惠风心中暗自想道。
很显然。
皇后王惠风的思想已经迪化了。
王衍府邸。
主堂之中,此时有两人对立而坐。
年轻的是王敦,中年人模样的是王衍。
“广元侯要屯田颍川荥阳,你如何看?”
发问的是王衍。
王衍一身宽衣博,脸上却是通红一片,显然之前便是服过散的。
王敦则是面色如常,看起来像是没有服散一般。
“广元侯屯田颍川荥阳,便去颍川屯田便是了。”
王衍却是露出狐疑之色。
“你说广元侯出身低贱,为何敢去颍川屯田,这颍川中,荀氏,陈氏,可都是高门大族,他去之,岂不是自找没趣?”
王敦轻轻摇头。
“广元侯既然选择去颍川屯田,那自然是有把握的,也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