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沦陷");
唐晚没想刻意遇见傅津南,可有时候就是这么巧。
出了秦记,高旭忙着去公司报道,离开前百般叮嘱两人注意安全,遇到事一定要打电话,那体贴入微的姿态让人误以为他才是北京的常客。
唐晚作为东道主,跟着江然站一块儿听了足足十分钟的告诫。
俩姑娘心思早飞出了天际,等高旭那句‘那我走了’脱口,俩姑娘苦不堪言的脸上终于多了两分生动。
江然更甚,上前踮起脚尖,两只纤细的手臂一把勾住的高旭的脖子,嘴巴往他脸颊轻轻贴了两下,弯着眼,笑嘻嘻催促他:“快走吧快走吧快走吧。”
高旭被女友的温柔暴击弄得哭笑不得。喉咙滚了两下,高旭低头叹息:“别人都是见色忘友,怎么到你这完全相反?”
江然吧嗒嘴,眨眼说瞎话:“新鲜感嘛,跟久别胜新婚一个道理。”
高旭:“……”
唐晚没眼看两人的耳鬓厮磨,将目光不动声色移到商城二楼的儿童服装店。
这一移就瞧到了不该看的场面。
要怎么说呢?
大概得用天造地设、珠联璧合形容这对才合适。
向来有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这一说,唐晚想,她心心念念这一幕今日总算见到了。
她以为还能撑一段时间呢,没想到老天压根儿不给她机会。
这些年求的佛在他面前全作废了。
唐晚收了心,仔细盯着对面。
服装店门口放了两台小型粉色机器人,傅欢穿着粉色蓬蓬裙站在其中一台面前,手捏着一袋爆米花正努力够长小手往机器人嘴里喂。
喂到一半,店里走出一年轻女人,瞧见这一幕,女人急忙蹲下身搂住傅欢,阻止她继续做傻事。
女人气质优雅从容,浑身上下名牌傍身,还生了张漂亮的皮囊,粗略看,跟年轻时的温碧霞有几分相似,一头复古卷发更是将唐晚的审美带回了□□十年代风靡一时的港风。
光那嘴唇涂抹的正红色口红就有正宫的派头了,更别提她看傅津南时,丹凤眼里酝酿出来的“这男人是我的”的底气有多足。
尽管关洁之前偷偷给她看过徐茵的照片,唐晚觉得,照片远不如亲眼所见来得真实、猛烈。
那感觉仿佛暴雨泄洪,哗啦一下,全都奋力冲破匝道,埋藏地底的肮脏、秘密全都随着滚滚长河一掩而去。
泄洪过后,留下的却是千疮百孔的灾难。
难堪吗?她不知道。
她只是在瞧见傅津南身影的那一瞬间,心脏处毫无征兆颤了几下。
其实没多少惊讶,毕竟她从一开始就猜到了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想到这天来得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