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莎脊梁骨一挺,笑嘻嘻地对上皮皮的眼眸,微不可查地眯了下眼睛。
皮皮昵她的眼神很冷静,那句话撂在此时此地,简直就是她的封喉之剑——这风格,不像皮皮,倒是很像为她挡子弹炸掉那金属球机器人。
“非人类基因”的风波还没按平,她顺势撂一句“挟天子令诸侯”,还拿枪指着她,不过脑子的还真以为是那么回事儿呢。
这情形,珊莎不松手都不行,除非她今天不想进地下城这大铁门了。她双手一摊,撤开两步,背包拎起来往肩上一扛,转身迈大步往城门方向去了。
皮皮这才收起手枪,跟池慕酒一块进了地下城,还拖上了布拉德的医疗舱。
自卫队的兄弟们,从不讲“来者是客”那一套的,目送珊莎一行人进城,也不派人跟着,连个领路的都没有。尽管珊莎和菲利普自称是旧相识,他们也不奉承,何况两人好像不打算今后再有什么交集似的,就这么擦肩过去了。
珊莎信守承诺,说好的没地儿招待客人,果然不招待的。她走在前头,隔得老远的发一张地图给皮皮,附上两字:再会,扛起背包就消失在人群里了。
这……
这还是城外风流倜傥的珊莎·史密斯,宇宙第一浪子?
怎么翻脸就不认人了!
走过防空隧道,再过一道关卡,就进入了地下城的正街。
街上熙熙攘攘的,很繁华的样子。身处此地。总给人一种错觉,地面的繁华全都搬到地下来了。珊莎的身影,就这么湮没在车水马龙里,再寻不见踪迹。
皮皮的心跳忽然踩空了一拍,有一点说不出的失落。
除了“宇宙第一浪子”的不良癖好,珊莎其实挺招人喜欢的。相处那么久,她说走就走,招呼都不带打的,难免让人心里落空。
“很留恋是吧,为什么不去追呢?”云歌不咸不淡的,在皮皮脑海里揶揄她。
“追她回来给你做女朋友,是吗?”皮皮当街翻白眼儿嫌弃云歌。
“皮小鹿,你是不是大脑发育不全吧?我现在这状况,她要做我女朋友,不得先做你女朋友吗?”云歌洗涮皮皮,涮得自己眉眼都笑开了。
“你现在这状况怎么了?要追女朋,自己去追呗。你不是可以控制我的身体吗?只要你喜欢,做谁女朋友不都一样。”皮皮好久没正经跟他吵过架了,正想新账旧账一起算呢。
“你怎么知道我能控制你的身体?”云歌有点诧异,他原以为“意念融合”,可以不被发现的。
“处事方式不像我自己,我能不知道?你下次学得像一点,别被我识破了。”能猜透羽弗将军的心思,也是她值得骄傲的事情,皮皮这么想的。她走在路上,略一埋头,情不自禁的就笑了。
池慕酒斜昵一眼身旁拖着医疗舱的皮皮,似不经意地问她一句:“你两确定过友关系没有,男女朋友那种?”
皮皮:“没有。”
云歌:“有啊。”
皮皮嘴上说没有,脸颊上那两片绯红,却将她出卖得干干净净。
池慕酒浅浅地笑了一下,也不作声。他这一笑,笑得皮皮更尴尬了。
“我,我去点杯奶茶。”幸好地下城里要啥有啥,比这座星球表面上看起来繁华,皮皮这才没挖地洞遁了,而是闪身躲进了街边的奶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