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了路奎军,便顺口问起王秀菊的情况。
王秀菊当年判了十五年,不过前一段听说身体状况不好,要保外就医,当然冬麦也只是听刘金燕这么一提,后面具体怎么样就不知道了。
王书记开饺子馆,人来人往的,各路消息灵通,倒是门儿清,便和冬麦说起,确实保外就医了,已经出去了。
听说出去的当天,就被一辆车接走了,还有不少人猜,不知道是什么人借走了。
“估摸着是人家首都的大儿子发达了吧。”
大家这么猜是有原因的,陵城的林荣阳前些年做买卖,一直不怎么顺利,后来赔了一个精光,戴向红和他离婚了,听说现在出去摆摊修自行车过日子。
冬麦笑了下,便和王书记陈亚说起来林荣棠的事,乍听到这消息,王书记差点拍桌子:“什么?和一个八十岁老太太?!”
陈亚瞪大眼睛:“这种伤风败俗的事他也干!”
要知道当年林荣棠的事,实在是太丢人了,光天化日之下,不知道多少人看到了,这件事传得很广,别说油坊乡,甚至隔壁乡都知道松山村出了一桩这事,没想到林荣棠竟然还能回来,还能傍八十岁老太太!
王书记和陈亚到底年纪大,思想更传统保守,怎么都无法接受这种事。
冬麦笑叹:“沈烈亲眼所见,据说人家马上就要陪着老太太来咱们陵城收羊绒了,老太太是英国的服装商。”
王书记和陈亚面面相觑:“他自己不觉得寒碜,那就来呗!”
冬麦和王书记他们聊了一会,走出来的时候有些阴天,陈亚给她打包了两盒饺子,又硬塞给她一把伞。
她开着车,也不着急走,就在松山村附近转转。
十多年了,她觉得许多事她都忘记了,包括林荣棠,包括王秀菊,但是现在,林荣棠要回来了,而且将成为他们生意上的甲方,这到底是让她的心境发生了一些变化。
她忍不住回忆过去,感慨人生,也想故地重游。
不过并不敢这么大张旗鼓地回松山村。
在松山村,她和沈烈就是那个传奇一样的存在,每次回去,难免都要被围观,是以她想低调地看看,不引人注意。
开着车在松山村后面慢悠悠地转,这个时候村里人应该是收麦过后,准备秋耕却又没开始,地里只有零散的几个孩子正在拾麦穗。
冬麦看着那几个孩子,斜挎着书包,叽叽喳喳的,路过一片麦子地,走着走着,就听一个孩子喊:“哇,这里有一棵凤仙花!”
于是几个孩子聚拢起来,过去看,小小的凤仙花,很小的苗。
就有孩子带头说:“这凤仙花太小了,咱们不能掐了它,让它长,长大了咱们再挪走!”
大家都赞同,还取来了树枝,给小凤仙花围了一个小栏杆护住它,免得被人不小心踩了。
等几个小孩子散开了,她才从车上下来,走过去那片地头。
这块地,正是曾经林家的那块地,也是当年她种下过凤仙花的那块地。
她嫁给林荣棠,一起耕种,种了凤仙花,美美地以为可以染红指甲,结果凤仙花没长成,她就和林荣棠离婚了,之后林荣棠娶了孙红霞,她嫁给了沈烈。
人生就是这么玄妙,曾经努力过的,未曾得到过的,不经意间,穿越过时空就这么和你邂逅。
冬麦低头看了看那小小的凤仙花,抿出一个笑来。
她想起自己年轻时候,那个傻傻的自己,会特意挑选桃红色的裙子,会眼巴巴地盼着凤仙花长大。
凤仙花长大后,采集了来,加上明矾放在蒜臼子里捣碎成泥,将碎泥敷在指甲上,外面用青麻桃的叶子包住,再用绳子捆紧了。
绑完后,十根手指头就成了绿色的小鼓包,这么睡一觉,第二天醒来,也许绑紧的青麻桃叶子已经脱落了,也许还在,不过扒开后,就看到十根手指甲红艳艳的,是很自然的红色,那是属于昔日乡村姑娘的美,带着草木的清香。
时光流逝,一切都变了,现在的她,可以去首都上海的大商场里任意挑选最时尚名贵的服装,法国意大利也去过了,至于口红指甲油那些昂贵的大牌也随手扔在化妆台上。
不过偶尔还是会想起小时候用凤仙花染的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