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洛展是穿越者,语嫣是轮回者。
但是,穿越者≠轮回者
语嫣为什么会对洛展与生俱来的亲昵?
我不得不承认,洛展帅气的颜值与我不分伯仲
但实力为尊的玄界,真要拿帅气当饭吃的话,怕是活不过三章。
语嫣迷恋上洛展,不仅仅与帅气有关
这个还得牵扯到冥云。
再看抹青鲜,为什么一见到洛展,就叫洛展为冥云。
还以为冥云没有死,以为冥云成为了轮回者,还喜欢得打紧呢?
可以肯定的是,洛展不是轮回者。
这个冥云是洛展的谁?
是否与冥域有关联?
冥域的仇人真的是魔域吗?
这一切,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所以,水的作用还是很重要的,哈哈哈!
水水更健康!
写作码字嘛,本来就是一个自我否定的过程。
有些狗作者还没被读者否定,就被自己否定到怀疑人生,直接就太监了。
所以我一直引以为戒,保持着自己自我良好的感觉,不断告诉自己
我的故事很好!
我的铺垫很好!
我的文笔很好!
我天下无敌!
我爆了!
我甚至觉得,我到其实这个万字单章求一切的说明其实还差一点点才满一万字。
也就差八千字这样吧。
不敢说我一字千金,太狂了。
顶五个字不过分吧?
因此
凭着自我良好的感觉,俗称自嗨,我苟到了近40万字还保持着激情四射的动力。
其实也多亏了你们这批忠实的追读者,一直鼓励鞭策。
但是生活和梦想都还在继续,最近工作上的琐事实在是太忙了,分不出多余的时间两头跑。
一个月赚着万八千的工具人生活并不是我想要的。
今年,我25了。
黄金年龄!
该奋斗的年龄!
我做了个大胆的决定!
那就是,将未来的目标逐渐转移到自己喜欢的写作上。
所谓人生自古谁无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