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俊最小,也是最没有顾忌的那个。
最先夹了吃。
吃完,瞳孔都放大了,怎么会这样的好吃!
他来不及说话,连忙往嘴里多送了几口。
金子恒看不明白了,全俊做戏都能做到这么认真夸张了?
鱼这东西,他就吃过两次,一次是因为好奇,让家里的厨房做了,实在很难吃,他那时候小,觉得可能是家里的厨娘厨艺不行,所以后来特意去酒楼吃了一次。
已经是做菜很好吃的酒楼了,做出来的鱼也一言难尽,难怪这玩意很少有人吃,穷苦人家实在吃不到肉了,才会买去打打牙祭什么的。
要说真的好吃,金子恒是不敢信的。
他甚至不想吃。
这会儿靳瑞也下筷子了。
靳瑞吃完,和全俊差不多的表情,这会儿两个人一句话也不说,埋头就开始吃。
他是真的不想吃,但也没有办法,谁让他是好兄弟呢,就算是为了好兄弟的面子,他也要为这个鱼捧场的。
视死如归一般的夹了一块。
吃到嘴里。
怎么和他熟悉的味道是不同的?
没有土腥味。
肉也不会硬硬的。
很鲜的味道,肉很嫩,味道很好,甚至比那道糖醋排骨的口味还要来得好,倒不是说糖醋排骨不好吃,金子恒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这个鱼,不腻很下饭,他甚至感觉自己一个人就能吃掉这一盆!
真好吃!
金子恒不客气了起来。
一时之间,三个人就差没有抢了。
平安想着人家是客人,还吃很克制了,否则场面更是无法收拾的场面了。
等吃完了,盘子里的菜已经空了,全俊和金子恒还有靳瑞三个人捂着肚皮,实在吃的太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