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摔得眼冒金星时,外头忽然传来一声轻微的声响,像是——抽屉被轻轻关上的声音。
随后,他的身影就出现在卧室外,手里端着一杯温热的蜂蜜水。
他将我扶起抱到床上,揉着我磕青的膝盖。
“你干嘛去了……”
灯光分明明亮如昼,我却怎么都看不清他此时的神色,看来确实是喝得有些太超过了。
他沉默地给我揉了半天,杯子递到我嘴边,轻声道:“好了,先喝点水吧。”
喝了小半杯蜂蜜水后,他轻柔擦拭干净我嘴边沾上的水珠,随后一下又一下抚摸着我的脸颊。动作很轻,跟虫子爬一样。
我砸吧砸吧嘴,躲了躲:“痒……”
他不再摸我的脸,而是单手托住我的脸颊,我的脸被酒意熏得发烫,挨着他微凉的掌心很舒服,便在他掌心里蹭了蹭。
他沉声问:“我是谁?”
我有点反应不过来,现在的脑子无法理解他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问出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
我嗫嚅着回答:“阿庭啊。”
“阿庭是谁?”
更糊涂了。
“阿庭就是阿庭啊……”我往他怀里钻,找舒服的位置。
他揽住我,抱紧了我。
他的手指仿佛在颤抖。我茫然地抓住他的手指,问:“你怎么了?冷吗?”
他没有回答,而是又问:“阿庭是……”
“你怎么这么笨,”这个问题他明明都问好几遍了,怎么能这么笨呢,这都不理解。
我痴痴傻笑,告诉他:“阿庭是我的老公啊。”
“我很爱他呢。”
说完,我又脱力地躺回他怀中,闭上眼睛打盹。
半梦半醒的时候,我听到他在笑,笑了很久,不知道在笑什么,连声音都在轻微地抖。
我本来想问问他,但是眼睛实在睁不开,就这么睡了过去。
“我们是真爱,爱死彼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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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天到晚和他宅在屋里,在这小小的地盘里溜达徘徊,惬意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对旁人来说可能无法忍受这种生活,可这却是我最满意的生活状态。
我这个人本身不喜欢社交,不爱凑热闹,下水道里待得太久,已经不适合在太阳底下生活了,我一去到阳光下就会被晒成老鼠干的。
没人喜欢在下水道里生活。
我只能独自享受着我的黑暗,以为这辈子都要独自一人了,可是现在我有了伴。
他会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行走在阴暗无光的管道里,不会有丝毫怨言,不会离我而去。我坚信他会陪着我一直往下走,走过余生全部的时光。
因为我深知我是他的全部。
而他于我亦如此。
“想吃面条。”
我懒洋洋趴在床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咬他手臂。刚干完事儿,饥肠辘辘,他的手臂又太软,咬着咬着就饿了。
听到这话,他立即起身下床:“我给你煮。”
乖得不像样。
他披上衣服去了厨房,半分钟后又走回来,拿起落在地上的外套,说:“没面条了,我去买,你再睡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