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快速地检查自己的手,干净的,不脏。于是把手攥成拳,隔着薄薄的衣料与宵行云挨在一起。肌肤间若有若无地相互摩擦。
叶尚声怕太冒昧,不敢抱实。
然而下一秒,宵行云猛地一蹬——
“唔!”
一个重心不稳,叶尚声的脸结实撞上了宵行云的后背,发出一声闷哼。腰也连带着抱结实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继错觉之后,叶尚声觉得自己得了幻听——宵行云刚是不是笑了?
“撞疼了吗?”
叶尚声半懵着摇头,“没事。”
骑行了一段,气氛安静得有些尴尬。叶尚声乖乖坐在后座,一动不敢动。
“你怎么在老巷?”
“你怎么在镇上?”
二人同时发问,彼此都感觉到对方怔愣了一下。空气中不知名的冰点随之打破了。
叶尚声脸上洋溢着笑:“我有事找单爷爷。你呢?”
“刚来,随便逛逛熟悉一下环境。”
“嗯,新买的自行车?还专挑老款买?转右边。”叶尚声一边问,一边还不忘指路。
宵行云的衬衫是薰衣草味的,很香。
“就喜欢这款,上学去学校也方便。”
像捕捉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尽管从前知道,但还是惊讶出声:“你走读?”
叶尚声差点破音。
宵行云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家里从不缺钱,更不缺车。放到民国去,还真就是一位大少爷。
不不不,这不是重点。
“你走读为什么骑自行车?家里人不来接?”不应该啊,以前不都是单爷爷专车接送?
宵行云淡淡道:“家里不让留宿,大早上让姥爷起床送太辛苦了。”
“噢。”叶尚声下意识模仿宵行云的语气,也淡淡回应。
“待会,那我们不是可以一起上学了?”
叶尚声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又惊又喜。
他家里有一辆小电瓶,平日里是阿奶在用,因为阿奶经常早起去镇上卖菜,东西太多骑小电瓶方便。而叶尚声由于交不起住宿费,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一名走读生。市里的学校呢,说远不远,说近不近,镇子上骑自行车去大概三十分钟,但从村子出发就得四五十分钟了。而且学校也不让学生骑电动车上学,说不安全。因此,爷爷的二八大杠在非周末时间,都是叶尚声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