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宛宛和颜斯年两个人现在就过上了你做饭我刷碗,你打猎我养伤的幸福生活。
咳咳……开玩笑。
这一天早上,林宛宛照例要去打猎,就在她要出门的时候,颜斯年突然从屋里走了出来。
“要去打猎?”
林宛宛翻了一个白眼,“这不是废话吗?”
颜斯年“哦”了一声,有些干巴巴的说道:“我想跟你一起去。”
在他说完之后,林宛宛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不然就颜斯年那个弱鸡身材,怎么和她一起出去?还打猎呢,别到时候是他被猎物追着跑!
“不是,你再说一遍,你想干嘛?”
这一次,颜斯年正了自己的神色,用那种十分严肃十分正经的口气对着林宛宛说:“在家闷了这么久了,我骨头都松了,想出去转转,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林宛宛转念一想,不知不觉中颜斯年已经在她家待了半个月之久了,他每天除了养伤就是养身体,偶尔刷刷碗,平时连个院子都没出去过,也怪不得他想要跟自己出去看看了。
于是,林宛宛这次再看向颜斯年的时候,眼神中已经带了点老母亲般的怜惜。
“那行,这次你就先跟我一起出去吧。不过……”她看了眼颜斯年的穿着,给他提了一个建议,“你这身还是有些繁琐了,去换一身吧,不过我这没有这样的衣服,我还是带你去隔壁借一身回来吧。”
颜斯年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穿着,是很正常的衣服啊,只是本朝男子多为了美丽,衣服都爱穿的左一层右一层的,就显得很繁琐。而像颜斯年这种长得好看的人,在林宛宛这个女人面前,也是要几分面子的,自然也是费尽了心思来展示自己的美。
于是,他看着林宛宛点了点头,“那行,你快去快回。”
而后林宛宛就在颜斯年的注视下走出了家门,去找隔壁的邻居借衣裳。
林宛宛没过多久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身灰色的衣服,看起来格外的朴实无华,甚至还有点丑陋。
“不是,你就让我穿这个?”颜斯年指着林宛宛怀里的衣服,手指都有点颤抖。
林宛宛不解:“怎么了,是衣服哪里有问题吗?”
说着,她还翻了翻手里的衣服,仔细地的看了一下,嘴里有些困惑的说道:“春婶说没毛病的啊,还是七成新呢!”
竟然还是别人穿过的!
我们的颜斯年小可爱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直接气的眼都红了,整个头颅低垂着,嘴巴动动,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偏生某个人一点都没发觉,直接将衣服放进了他的房间里面,走出来的时候,看到颜斯年还站在原地没动,就很奇怪的去催了他一下。
“你怎么还站在这里?赶紧换好衣服我们走啊,今天打完猎我还要去集市一趟呢!”
“集市?去集市干嘛?”
林宛宛再次展现自己的翻白眼技能,“去集市还能干嘛?当然是赚钱啊!要不然你以为你每天吃吃喝喝,还摔碎碗的那个碗是怎么来的?”
颜斯年默,“哦……好吧。”
颜斯年扭扭捏捏地在房间里换好衣服的时候,整个人别别扭扭地走到林宛宛的面前,有些说不出是紧张还是羞涩的情绪来抓住身前的衣服。
这身衣服真的是太简陋了,他在屋子里纠结了好一会儿才决定穿上它,但里面还是套了一件林宛宛之前给他买的那一身,颜色有些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