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下捉婿是前朝就兴起的一种习俗,每次科举,殿试放出金榜的时候,京城勋贵们便会找到媒人带着府中家丁到金榜下边等着,若是有年轻士子来看榜发现自己高中进士,高兴得哈哈大笑时,旁边就会冲出几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将他一把掳到在旁边等候的马车上捉回府中,强按着要结亲。
据说有一家捉了一个年轻进士回去,与他商议亲事,那进士不慌不忙道:“被贵府看上真是我的荣幸,只不过还容我回家与拙荆商量一二,看她答不答应让贵府小姐进门做姨娘。”
这事情传出去以后,京城上下笑了好长一段时间,那一家觉得自己丢了极大的脸,于是一直怀恨那个年轻进士,各种找机会整治他,没想到那进士却是个真有才的,被那勋贵人家打压还出了头,等到他官居二品之时,终于找了个岔子报复了那一家,为出了一口气。
“捉我?”崔景行嘿嘿一笑:“想来的尽管试试看。”
以他的身手,还怕了几个平常人?
“没事没事,就算崔公子打不过,不是还有我们嘛。”成梁抓了一个大猪蹄,啃得起劲:“崔公子和顾小姐是天生一对,谁敢破坏他们的亲事,我成梁第一个不答应。”
因着成梁与陆瑜细心护卫着她,为了表示感激,在他们得空的时候,顾得欢就亲自为他们做饭菜。成梁喜欢大碗吃肉大碗喝酒,今晚她就做了五香猪蹄,成梁已经啃到了第三只,一边啃一边夸赞太好吃,和女学的饭菜比,那些只配给叫花子吃。
“每日里尽是一点素菜,即便有肉都是切得薄薄的,一片一片还得去找,实在太他娘的小气。”成梁抓着整整一只猪手啃得津津有味:“还是顾小姐做的味道好,又实在。”
顾得欢笑着看成梁吃得痛快,能不实在吗?知道他喜欢吃肉,特地买了四只蹄髈,够他吃的了。
听着成梁说自己与顾得欢天生一对,崔景行表示很满意。
“成大叔就是有眼光!”
陆瑜赶紧在一边说话:“我从未见过如崔公子顾小姐这般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崔景行点头,表示感谢他的肯定。
“顾小姐,我这些日一直在想秦国公府桃花宴里那两句诗,前边你给我改了一下,轻风扶细柳,后边这一句呢,怎么改会比较好?红日照桃花你说太直白了,我后来想了许久,确实是没味道,可怎么改方才有意思呢?”
顾得欢指了指庭院靠墙的那几树桃花道:“就用此时此景来做,月比日要更好一些。”
“明月照桃花?”陆瑜想了想:“好像是要好一些。”
顾得欢摇了摇头:“依旧直白。”
“那……”陆瑜望着顾得欢:“该怎样改?”
莫愁忽然在旁边插嘴:“得欢,若是用明月映桃花呢?”
陆瑜想了想,一拍大腿:“映字要比照字好,莫小姐果然是有诗才之人!”
莫愁有些不好意思:“我不怎么会作诗,只是觉得红日高照相配,可明月用照字又稍微不那么合适,不如用映字。”
“既然用映字比照字好,说明这月色并不明朗,故此,不如改为淡月比较好。”顾得欢用筷子蘸了酒水,在青砖地面写出“淡月”两个字。
“淡月映桃花?”陆瑜略微一思索,拍手叫好:“淡月确实比明月好!”
旁边崔景行也来了兴致,略微一思索,对着顾得欢笑道:“我来改一个字,用淡月隐桃花,如何?”
“隐?”陆瑜托着下巴想了想:“唔,是要比用映字好,映和隐相比,这颜色更浓烈了一些,既然是淡月,肯定没有这么明亮了。”
顾得欢冲着崔景行笑了笑:“阿行,你这个字改得挺好的,但是我觉得还有更好的用词,让这诗韵味更浓。”
她拿着筷子蘸了蘸酒水,在地面上又写了三个字。
“淡月失桃花?”莫愁喃喃自语,将前边那一句连到了一处:“轻风扶细柳,淡月失桃花。”
众人皆朝院墙旁边的桃树看了过去。
枝头粉白的桃花,此刻在月色如水下已经淡淡的看不清花朵,好像无迹可寻似的。
“啊呀呀,真是佳句啊!”陆瑜对顾得欢佩服得五体投地:“这可真是应景。”
崔景行斟了一盏桃花酿,双手捧到了顾得欢的面前:“得欢,这一盏酒我敬你。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若是女子能参加科举,我觉得这状元非你莫属。”
顾得欢将酒盏接过来,嘴角浮起一丝笑容:“不过是抠字眼的雕虫小技而已,要写策论这些东西,还得像你们那般多读些典籍才是呢。”
成梁在一旁啃着猪蹄道:“你们莫要被我二弟带偏了,快些来吃菜,再不吃最后一只猪蹄都要被我吃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