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对前朝名剑水印,还是我送给锦衣的。
皇上到底还是知道了。另外,谁能瞒得过锦衣?那时我亲手教出来的,顶尖的人才。
「你可知道,出征期间,擅离职守是重罪?」锦衣现在已经不再穿那么华丽的衣服。他身上的飞鱼服,赫然已是四品印记。
我握住了腰间的软鞭。
于飞闪身站在我前面:「我离军前,已告知戴老将军代为禀报。」
「你可知道圣上如何批复?」锦衣现在已今非昔比,沉稳得很。
于飞默然,他并没有在原地等批复。就算情有可原,也是先斩后奏。
「圣上要以德治国,以法治国。年初曾颁下三条律令:凡贪赃枉法者,斩;擅离职守者,斩;徇私舞弊者,革职不再复用。圣上念你一片孝心,这才法外开恩,改为连降两级。」锦衣掏出圣旨来,他已是前任太子,现任皇上身边的红人。
于飞不再多说,向他拱了拱手,飞身上马,返回北疆。
我把手从软鞭上拿开,锦衣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只是这里人多眼杂,不好说话。他在身前,别人看不到地地方,用拇指和食指冲我比出一个圆圈。
十年前,年幼的他练武,对自己要求颇高,总是一身伤地回来,是我手下最拼的一个。我当着众人不好说什么,晚点却要给他留一根棒棒糖。久而久之,碰到他在练武场上摔得头破血流,我路过的时候,就用拇指和食指比出一个圆圈,安慰他,有糖吃。
只不过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根本不爱吃糖。但这个手势,时至今日,他还记得。他劝我不要担心。
转过年来,北游牧已然平定,中原匪患,也已经销声匿迹。
于飞的西京军常驻西郊不妥,八王向新皇请辞,希望解散西京军,编入北疆,但新皇犹豫,还不曾准。
而锦衣,已然打了不大不小的几场胜仗,担任了禁军副统领,可谓是青云直上。他现在应该不会再纠结于六品的于飞。
我听说,他的兄弟们已经多次请他喝酒,只是,他暂时还不曾认祖归宗。
现在的他,已经比他们更强大。
清明前后,百越官员上奏,百越暴乱,新皇命人缴匪。
百越之地,多长毒虫蛇蚁,传闻百越不论男女,都会养蛊。
原本大家以山或峡谷为界,相安无事多年。
但近来百越王每隔不久便派人掳去一批汉族青年男女,传闻是拿去炼了毒药,弄得周围民心惶惶,纷纷背井离乡,投亲靠友。
派去缴费的人是于飞,带着一万西京军。我不知怎的,于飞走了以后,我经常心神不宁。
这天夜里,我突然在小院里看到了许久未见的锦衣。他穿着普通的夜行衣,但是我一看背影,就知道是他。
我要去点油灯,却被锦衣按住了手。他就势靠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道:「不要让人看到我来这里。」
「你有什么事吗?」虽然姿势有点那个,但是我一动不动。这一两年来,明面上,他和我并不来往。我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
锦衣轻轻地笑了起来:「你的情郎,可能快要死了。如果我能救他,你要不要我救?」
黑暗中,我突然感到呼吸不过气来。
「别……开玩笑。」我结结巴巴地说道。
「你愿意犯下欺君之罪,跟我一起去救他吗?」锦衣的眼睛在夜里闪闪发光,像一只狼。
我双手环过锦衣的腰,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散了架。我不怎么会骑马。我跟他共骑,正在赶往百越的路上。
「这次你真的不用跟我一起。」我喃喃说道,身前是戴着面具的锦衣。
锦衣也喃喃回道:「可依有的人的马术,只怕等到了的时候,就真的什么都晚了。」
「你现在前程远大,擅离职守可不好。不必为了我……再说又这么凶险。」
「没看到我专程蒙了面吗?有可能拆穿我的人,这会儿正坐在我身后呢。」他伸手到腰间,覆住我的手。
「这世上除了我娘以外,只有你对我最好。你既然可以为了他去,我自然也可以为了你去。坐稳了,要想救人,就忍着点。」
我与锦衣共骑,十天没有下马,抢在三万大军之前,连夜进山。